大地稅告[2016]13號
頒布時間:2016-08-19 00:00:00.000 發文單位: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依照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擴大個人所得稅電子明細申報覆蓋面,現就全面推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工作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關于申報范圍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的單位和個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時,不論其是否屬于本單位人員、支付的應稅所得是否達到納稅標準,均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納稅申報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支付應稅所得個人(以下簡稱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項目和數額、扣繳稅款數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
扣繳義務人注銷稅務登記的,應當在辦理注銷前對注銷當月扣繳稅款進行申報。
二、關于申報基礎信息扣繳義務人在進行初次扣繳申報時,應報送《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所述個人的基礎信息。個人及基礎信息發生變化時,扣繳義務人應在次月扣繳申報時,將變更信息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三、相關要求由財政部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且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請于8月31日前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并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通知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未按照《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進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單位,請于9月30日前通過大連市地方稅務局網站(www.dl-l-tax.gov.cn)辦稅服務模塊中下載中心—軟件下載欄目下載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系統V2.0.066安裝包(大連地區多企業地稅版),10月1日起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