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財規〔2022〕1號
頒布時間:2022-03-17 18:51:31 發文單位:天津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各區財政局、稅務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天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關于確定我市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扣減限額標準的通知》(津財稅政〔2019〕16號)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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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市退役軍人局
2022年3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