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22〕12號)
頒布時間:2022-06-02 17:30 發文單位:重慶市財政局
各區縣(自治縣)財政局,金融辦(金融管理部門),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各支行,有關金融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促進金融資源向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傾斜,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恢復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動作為,進一步擴大融資擔保業務覆蓋面
(一)開展助企紓困專項行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充分發揮貼近基層、貼近企業的優勢,下沉擔保服務,實施助企紓困專項行動,進園區、進樓宇、進企業、進農戶,市級機構原則上每月實地走訪市場主體不少于60戶次,區縣機構原則上不少于30戶次,進一步擴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提高放大倍數。
(二)加大困難行業支持力度。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困難行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重慶市融資再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前述融資擔保業務納入分險范疇。
(三)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范圍。市財政局將會同金融監管部門,啟動新一輪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申報和認定工作,進一步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覆蓋面。
二、優化服務,進一步降低市場主體綜合融資成本
(四)創新產品和服務方式。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結合區域發展實際,針對創新創業、鄉村振興、專精特新、文化旅游、餐飲服務、物流運輸等領域,積極開發擔保產品,加快線上線下服務協同,提高服務效率,更好滿足市場主體多元化融資需求。
(五)降低融資擔保綜合成本。發揮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帶動作用,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免收擔保費,對今年新發生的政策性農擔業務、小微擔保業務融資擔保費率原則上平均不超過0.8%。鼓勵區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可持續發展前提下,降低融資擔保費率,力爭將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逐步下降至1%。
(六)適當放寬融資擔保條件。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加快擔保手續辦理,提高審批效率,逐步降低反擔保條件。對有發展能力和意愿,但經營面臨困難的企業,擔保機構應積極對接銀行做好展期延期,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做到應擔盡擔、應續盡續。對確無還款能力的企業,要及時履行代償義務,并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
三、加大獎補,進一步激發融資擔保機構內生動力
(七)實施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深入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給予1%-1.3%的擔保費補貼,展期業務一并納入獎補范疇。實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獎勵,對首貸業務、低費率業務、支小支農占比較高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給予2‰-6‰的績效獎補。
(八)健全風險分擔機制。發揮重慶市融資再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增信分險作用,健全原擔機構、市級再擔保、國家融資擔?;?、銀行4:2:2:2風險分擔機制。降低再擔保業務收費,對合作機構單筆100萬元及以下業務免收再擔保費,100(含)至500萬元(不含)按3‰、500萬元及以上按5‰收取再擔保費。
(九)加大再貸款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主動對接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推進“見擔即貸”“見貸即擔”;要創新推出以“再貸款 政策性融資擔保”為組合的低費率產品,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對符合條件的擔保貸款予以再貸款支持。
四、完善措施,進一步健全融資擔保機構激勵約束機制
(十)適當提高風險容忍度。今年,將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代償率經營業績考核上限由3%調整至5%,鼓勵區縣同步放寬代償率考核要求。優化創業擔保貸款分險機制,適當降低分險要求;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
(十一)完善盡職免責機制。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認真落實《重慶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融資擔保業務盡職免責工作指引》,制定盡職免責實施細則,按規定對依法合規妥善履職的工作人員予以免責,引導形成“敢擔、愿擔、能擔”的長效機制。
(十二)實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評價。市級財政部門將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重點加大對新增支小支農業務規模、融資擔保綜合費率等考核權重。區縣應充分運用績效評價結果,落實考核結果與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薪酬待遇等直接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發揮較好的區縣,市級部門將通報表揚,并在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獎補政策中予以體現。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