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商函〔2022〕48號
頒布時間:2022-02-09 發文單位: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各設區市(區)商務、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部門,對外勞務合作企業:
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國務院2012年笫620號令),為促進對外勞務合作行業健康發展,強化地方行業監管責任,引導企業合規運營,維護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省商務廳會同省市場監管局制定了《陜西省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陜西省商務廳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9日
(17-10〔2022〕2號)
陜西省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外勞務合作管理,促進對外勞務合作健康發展,規范對外勞務合作行業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制訂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在陜西省內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活動的企業。
第二條? 對外勞務合作是指組織勞務人員赴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為國外的企業或者機構工作的經營性活動。
第三條? 國外的企業、機構或者個人不得在陜西省內招收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
第四條? 從事對外勞務合作,須經設區市(區)政府確定的行政審批部門行政許可(未確定的地方由商務主管部門行政許可,相關部門以下統稱行政許可部門),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并領取《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第五條? 申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600萬元人民幣;
(三)有3名以上熟悉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的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沒有故意犯罪記錄。
第六條? 申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業的申請報告;
(二)《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申請表》;
(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銀行資信證明原件和會計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實繳注冊資本驗資報告復印件;
(五)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六)3名以上熟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管理人員的工作履歷及相關專業人員學歷和資格證書復印件;
(七)企業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的聲明。
上述相關材料及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第七條? 行政許可部門應當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
第八條? 企業在取得行政許可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后,依法向市場主體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方可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活動。
第九條? 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應當自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具300萬元人民幣的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以下簡稱備用金)銀行保函,并交設區市(區)商務主管部門保存,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向企業出具加蓋公章的書面收據。
第十條? 備用金的繳存、使用和管理按《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管理辦法》(商務部、財政部2014年第2號令)執行。
對未按規定繳存和補足備用金的企業,商務主管部門要責令其在一個月內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行政許可部門吊銷其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
第十一條? 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等發生變更時,應當及時向屬地市場主體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向行政許可部門申請變更,5個工作日內完成換領新的《資格證書》。
《資格證書》不再進行年審,須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資格證書有效期為6年,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應在有效期滿30日前向行政許可部門提出換證申請,換領新證書。
第十二條? 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省內企業,應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企業所在地的設區市(區)的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外派勞務招收備案手續,認真執行國家對外勞務合作統計制度,依法報送相關統計數據,主動接受商務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省外企業應向企業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外派勞務招收備案手續,抄送外派勞務人員戶籍所在地設區市(區)的商務主管部門和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
第十三條? 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停止開展對外勞務合作的,應當對其派出的尚在國外工作的勞務人員作出妥善安排,將安排方案報屬地設區市(區)的行政許可部門及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并交回《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 根據“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和“屬地管理”原則,設區市(區)的商務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對外勞務合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派勞務人員招收備案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境外勞務糾紛查處工作。
第十五條? 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有違反國家對外勞務合作管理規定,由屬地設區市(區)的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責令改正或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合作經營資格從事對外勞務作的,由設區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提請同級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按照《涉外勞務糾紛投訴舉報處置辦法》(商合發〔2016〕87號)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對外承包工程項下外派人員赴國外工作的管理,依照《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招收外派勞務人員赴境外項目工作的,必須向省商務廳足額繳納300萬元備用金銀行保函后,才能外派勞務人員。
第十八條? 從事境外礦山開采、建材加工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的境外投資企業招收勞務人員并向其境外項目派出的,適用本辦法,須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并足額繳納300萬元備用金銀行保函,或者須委派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招收勞務人員外派到境外項目工作。
第十九條? 設區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在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繳存備用金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名單和處罰信息,并報送省商務廳。
第二十條? 行政許可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對外勞務合作監督管理工作中違反《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規定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一條? 《陜西省商務廳、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陜西省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的通知》(陜商發〔2016〕23號)廢止。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陜西省商務廳、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