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財稅〔2020〕22號 ?2020年7月28日)
頒布時間:2020-07-28 發文單位:稅政處
各區縣(自治縣)財政局、稅務局、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27號,以下簡稱“27號公告”),繼續做好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及管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
(一)在市民政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由市民政局結合公益性社會組織報送的經審計的專項信息報告、公益活動情況、日常監督管理評估情況,對社會組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進行核實,提出初步意見。根據市民政局初步意見,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市民政局對照27號公告相關規定,聯合確定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名單。
(二)在區縣(自治縣)民政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由區縣(自治縣)財政、稅務、民政部門按照27號公告相關規定進行核實,并填報《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信息表》,提出初步意見。初步意見應按27號公告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不同審核對象,分別列示名單及其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起始時間。每年9月30日前,區縣(自治縣)財政、稅務、民政部門將本區縣加蓋公章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初步意見(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信息表》)報送至市民政局。根據各區縣(自治縣)報送的初步意見,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市民政局對照27號公告相關規定,聯合確定各區縣(自治縣)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名單。
二、發布公告
(一)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市民政局于每年年底前發布公告,明確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名單。對經聯合確認不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條件的公益性社會組織,不納入公告名單。
(二)對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存在27號公告第七、八、九條情形的,由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市民政局聯合確認取消其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并發布公告。
三、其他事項
(一)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及管理按照《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渝財稅〔2010〕52號)執行。
(二)各區縣(自治縣)財政、稅務、民政部門要按照27號公告的要求,加強宣傳解讀,注重協作配合,促進信息互通,切實做好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及管理工作。
(三)尚未完成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的,按《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重慶市民政局關于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通知>的通知》(渝財稅〔2016〕41號)執行。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及管理按本通知執行。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27號)
重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重慶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