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預)發〔2022〕152號
頒布時間:2022年4月2日 發文單位:寧夏財政廳
各市、縣(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區各市、縣(區)稅務局,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縣(市)支行: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部署要求,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聯合制定了《關于全面落實2022年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工作方案》。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關于全面落實2022年留抵退稅政策工作方案
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關于全面落實2022年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部署安排,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新出臺留抵退稅政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自治區深入推進減稅降費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精神,支持市縣全面落實各項留抵退稅政策,切實做好財力保障,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是黨中央、國務院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因時應勢強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經濟的重要舉措,也是助企紓困、提振市場主體發展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內生發展動力的關鍵措施,對穩定宏觀經濟發展大盤,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各級財稅部門和人民銀行要充分認識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的重要意義,堅決扛起抓牢貫徹落實的政治責任,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壓實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作,穩步推進,切實將中央和自治區各項留抵退稅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二、主要原則
(一)壓實責任,完善機制。建立落實留抵退稅政策工作協調機制,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分工,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統籌做好留抵退稅政策宣傳、業務指導、優化退稅流程、基層財力保障等相關工作,確保退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分類推進,確保穩定。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統一部署安排,堅持分類推進,明確留抵退稅時間點、路線圖和任務表,分企業類型、分新老政策,科學合理安排退稅時間節點,既要確保按時完成目標任務,又要確保基層財政平穩運行。
(三)突出重點,強化保障。研究制定我區留抵退稅基層財力保障方案,統籌中央補助和地方財力,建立留抵退稅轉移支付補助機制,加大對留抵退稅規模大和財力困難市縣的傾斜支持,做到財力和退稅規模相匹配。實行留抵退稅補助資金逐月預撥機制,滾動清算,加大對市縣庫款資金調度力度,確保退稅資金及時兌付。
(四)強化監管,規范高效。按照既定時間節點,加強督導檢查,定期對各地落實留抵退稅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將各項減稅降費政策落實落細,及時做好留抵退稅政策落實成效跟蹤分析評估。將留抵退稅轉移支付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范圍,強化資金監管,規范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任務分工
(一)明確時間節點,分類分步推進退稅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部署的退稅節點,精準統籌實施好存量留抵稅額和增量留抵稅額退稅工作,摸清底數、分批分次、穩妥推進,做到方向明、任務清、分工細、責任實。確保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6月底前全額退還(微型企業4月集中退還,小型企業5、6月退還),增量留抵稅額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增量留抵稅額4月1日起按月退還;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7月1日起全額退還;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10月1日起全額退還。緊盯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四個關鍵節點,引導納稅人在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分期分批辦理留抵退稅,有序集中退還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確保年底前圓滿完成留抵退稅各項任務目標。(責任單位:寧夏區稅務局,自治區財政廳,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各市縣(區)稅務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縣(市)支行)
(二)加強政策宣傳和培訓輔導。創新宣傳方式,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和新媒體平臺,融合線上線下資源,結合財政法治宣傳活動,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加強培訓輔導,對辦稅人員實施全方位培訓,確保基層稅務人員“懂政策、會操作、能解釋”;結合稅收服務“春風行動”“春雨潤苗”、稅收宣傳月等專項活動,對納稅人進行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政策培訓和操作培訓,確保納稅人對政策應知盡知;同時,積極爭取當地宣傳部門、主要媒體和網絡平臺的支持,廣泛宣傳留抵退稅政策的背景、內容和效應,全方位闡釋政策積極意義,增進社會各界對政策的認同。(責任單位:寧夏區稅務局,自治區財政廳,各市縣(區)稅務局、財政局)
(三)優化系統,精簡退稅流程。充分考慮留抵退稅戶數多、小額退稅占比較高等因素,及時升級完善電子稅務局等相關信息系統,做好聯調測試工作,確保稅庫各系統之間銜接順暢。各級稅務部門和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優化退稅流程,對符合政策條件、低風險的納稅人,要簡化退稅審核程序,提高辦理效率,實現全鏈條電子化退稅,做到申請即辦、高效退稅。及時維護系統中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完善留抵退稅分級負擔機制,確保留抵退稅政策可細化、可統計、可分析。(責任單位:寧夏區稅務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各市縣(區)稅務局,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縣(市)支行)
(四)加大財力下沉力度,夯實市縣財力基礎。建立留抵退稅轉移支付補助機制,自治區統籌中央留抵退稅轉移支付補助,綜合考慮市縣財力狀況、留抵退稅規模等因素,分企業類型對市縣給予補助,加大對留抵退稅規模大和財力困難市縣的支持力度,確保財力與退稅規模相匹配,切實減輕市縣退稅壓力。同時,在分配其他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時,統籌考慮市縣減稅降費財力減收因素,加大財力下沉力度,增強市縣財力保障,確保基層財政平穩運行。各地級市要統籌考慮市與市轄區財政管理體制、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財政事權劃分等實際,加大對市轄區財力補助力度,確保市轄區財政平穩運轉。(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各地級市財政局)
(五)完善資金調度機制,有效保障庫款規模。分企業類型,科學合理測算全區分月留抵退稅規模,根據市縣留抵退稅資金支出需求,建立留抵退稅補助資金單獨調撥機制,按月分批次預撥庫款,滾動清算,確保市縣國庫動態庫款余額能夠足額支付半個月的退稅資金。同時,完善資金調度機制,根據財政支出需求,加大對市縣其他財政性資金的統籌調度力度,切實減輕市縣庫款保障壓力。(責任單位:寧夏區稅務局,自治區財政廳,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各市縣(區)稅務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縣(市)支行)
四、保障措施
(一)壓實主體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實施大規模留抵退稅,規模體量大、覆蓋主體多、工作鏈條長,各市縣(區)要進一步完善留抵退稅工作機制,強化財政、稅務、人民銀行等部門協同配合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集中統一部署,確保組織有力、協調順暢、高效落實。要建立議事協調機制,定期組織召開議事協調會議,及時研究解決留抵退稅政策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二)加強統計分析,及時跟蹤問效。各級稅務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符合退稅條件企業數量及分布、退稅規模及頻次等摸底情況,及時定期向同級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提供分地區留抵退稅規模;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掌握分地區留抵退稅預計規模,統籌上級轉移支付等財政資金,做好留抵退稅財力保障及庫款保障工作。各級財稅部門要強化協作,加強與人民銀行對賬,按照減稅降費統計核算工作要求,全面做好留抵退稅統計核算工作,客觀反映增量和存量退稅金額,并按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反映小微企業和“六大行業”新老政策退稅情況,算準“政策落實賬”;深入企業走訪調研,摸底梳理相關企業在政策享受中的問題和堵點,評估成效、厘清問題、遴選案例、提出建議,形成本地落實減稅降費工作總體報告和政策建議,算好“發展效應賬”。同時,認真受理納稅人關切和訴求,要嚴格執行輿情監測報告制度,發現比較重大的負面輿情要立即協調處置,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三)嚴肅財經紀律,強化督導問責。依法依規組織收入。各級財稅部門要嚴守依法組織稅費收入原則,堅守“不收過頭稅費”的底線,規范組織收入和稅收征管行為,嚴禁以留抵退稅為由虛收空轉、寅吃卯糧,嚴禁少退或不及時退還留抵稅額。防范化解退稅風險。要完善事前預警、事中監督、事后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聚焦虛增進項、虛假申報和其他欺騙手段騙取留抵退稅違法行為,組織開展稅務稽查,及時處置發現的苗頭性、趨勢性問題,防范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發票等方式“騙退稅”,對涉嫌偷逃騙稅、虛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的高風險納稅人按規定及時移交稽查部門處理。嚴肅財經紀律,切實防范地方虛列留抵退稅等方式的“騙補貼”行為。加強資金監管。各級財政部門嚴格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將上級補助留抵退稅轉移支付全額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范圍,全流程動態監管,確保資金規范使用,嚴禁將資金用于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各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及土地儲備和棚戶區改造新開工項目等支出,防止資金閑置挪用,對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各級人民銀行要依法依規履行國庫監督職責,確保增值稅留抵退稅資金安全、準確、及時退付。強化督導問責。將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落實情況作為今年減稅降費督察督辦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績效考評,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各項政策落實落地落細。強化執紀問責,對留抵退稅工作中責任缺失、落實不力、失職失責,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