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4-07-17 17:35:32 發文單位: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各省轄市財政局、濟源示范區財政金融局、航空港區財政審計局,各縣(市)財政局,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轄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稅務局,河南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規范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促進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推動相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29號)和《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聯合制定了《河南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