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辦)發〔2024〕23號
頒布時間:2024-02-06 18:15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批準了自治區本級2024年財政預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財社〔2017〕144號)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自治區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及績效目標(詳見附表)予以批復,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把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提高到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確保預算全面執行。
二、應核盡核,應收盡收。稅務、社保、醫保部門要各司其職,擴大覆蓋面,夯實繳費基數,提高征繳率,確保應收盡收。
三、嚴格管理,規范支出。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核定和支付基金,不得隨意擴大支出范圍和提高支出標準,要開展必要的自查和稽核,防止基金流失,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穩定運行。
四、預算及預算績效目標批復、備案和公開工作已列入部門績效管理工作考核。
五、各部門要切實發揮績效管理責任主體作用,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要對批復的預算實施全過程績效跟蹤,預算目標完成后,要根據批復的績效目標內容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切實提高社保基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4年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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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