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債)發〔2024〕330號
頒布時間:2024-09-28 08:23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4-2026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
為支持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公開發行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專項債券(五至七期)和再融資一般債券(五期)(以下簡稱“本批債券”)。現就本批債券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條件
(一)發行場所。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含商業銀行柜臺市場)、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本批其他債券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
(二)品種和數量。本批債券為記賬式固定利率附息債,共5期,計劃發行面值總額為73.311426億元。其中,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債券期限為5年期,計劃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25.000026億元(其中首場招標計劃發行面值為24.500026億元,商業銀行柜臺計劃發行面值不超過0.5億元)。具體品種、數量、期限及兌付安排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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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名稱 | 計劃發行額? (億元) | 期限(年) | 付息日 | 還本日 |
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 | 25.000026 (其中:商業銀行柜臺發行不超過0.5億元) | 5年 | ? 存續期內每年10月23日(節假日順延) ? | 2029年10月23日(節假日順延) |
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城鄉發展專項債券(三期)-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專項債券(五期) | 0.5 | 20年 | 存續期內每年4月18日、10月18日(節假日順延) ? | 2044年10月18日(節假日順延) |
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專項債券(六期) | 10 | 20年 | 存續期內每年4月18日、10月18日(節假日順延) ? | 2044年10月18日(節假日順延) |
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專項債券(七期) | 20 | 20年 | 存續期內每年4月18日、10月18日(節假日順延) ? | 2044年10月18日(節假日順延) |
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再融資一般債券(五期) | 17.8114 | 10年 | 存續期內每年4月18日、10月18日(節假日順延) ? | 2034年10月18日(節假日順延) |
本批債券由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辦理還本付息事宜。
(三)時間安排。2024年10月17日14:00-14:40招標,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含商業銀行柜臺債券)10月23日開始計息,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專項債券(五至七期)和再融資一般債券(五期)10月18日開始計息。
(四)上市安排。本批債券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上市交易。
(五)發行手續費率。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首場發行手續費率為承銷面值的0.8‰,柜臺發行分銷費率為柜臺業務承辦銀行柜臺中標額度的4‰。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專項債券(五至七期)和再融資一般債券(五期)發行手續費率為承銷面值的0.8‰。由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支付發行手續費。
二、招投標
(一)招標方式。本批債券發行設置兩場招標,合計招標總量不超過73.311426億元。首場發行招標量為72.811426億元,采用單一價格荷蘭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每期債券全場最高中標利率為當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第二場柜臺發行招標量不超過0.5億元,采用數量招標方式,柜臺發行利率為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首場發行的票面利率。
(二)時間安排。2024年10月17日14:00-14:40為首場發行時間,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首場發行結束后15分鐘為柜臺發行時間;柜臺發行結束后15分鐘內為填制債權托管申請書時間。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專項債券(五至七期)和再融資一般債券(五期)競爭性招標結束后15分鐘內為填制債權托管申請書時間。
(三)參與機構。2024-2026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以下簡稱“承銷團成員”,名單見附件)有資格參與首場發行投標。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寧夏政府債券2024-2026年商業銀行柜臺市場發行承辦銀行。首場招標結束后,以上5家承辦機構有資格參與第二場柜臺發行投標,中標數量為該銀行向柜臺業務投資者分銷的柜臺發行額。
(四)標位限定。每一承銷團成員最高、最低標位差為60個標位,無需連續投標。投標標位區間為招標日前1至5個工作日(含第1和第5個工作日)財政部公布的財政部-中國國債收益率曲線中,相同待償期的國債收益率算術平均值向上浮動0-30%(四舍五入計算到0.01%)。
(五)單一標位最低投標限額。首場招標單一標位最低投標限額為0.1億元,柜臺發行招標單一標位最低投標限額為100萬元,投標量變動幅度為最低投標限額的整數倍。
(六)招標系統。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于招標日通過財政部政府債券發行系統組織招投標工作。
三、分銷
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首場發行部分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含商業柜臺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采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可于招投標結束至繳款日(2024年10月23日)進行分銷。承銷機構間不得分銷。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分銷價格。柜臺發行部分在商業銀行柜臺市場由柜臺業務承辦銀行通過網點柜臺或電子渠道,于招標日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范圍內向個人、中小機構等柜臺業務投資者分銷。柜臺業務承辦銀行應向投資者公布債券分銷價格。柜臺分銷結束后,未售出的柜臺發行額由柜臺業務承辦銀行包銷。
本批其他債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不含商業柜臺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采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可于招投標結束至繳款日(2024年10月18日)進行分銷。承銷團成員間不得分銷。承銷團成員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分銷價格。
四、發行款繳納
承銷團成員于2024年10月18日16:00前,按照承銷額度及繳款通知書上確定金額將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專項債券(五至七期)和再融資一般債券(五期)發行款通過大額實時支付系統繳入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指定賬戶。2024年10月23日16:00前,按照承銷額度及繳款通知書上確定金額將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一般債券(三期)發行款通過大額實時支付系統繳入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承銷團成員未按時繳付發行款的,按規定將違約金通過大額實時支付系統繳入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指定賬戶。支付報文中附言為必錄項,填寫時應當注明繳款機構名稱、債券名稱及資金用途,如:××公司支付2024年寧夏政府一般債券/專項債券(×期)發行款(或逾期違約金)。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收款信息:
賬戶名稱: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賬號:290000000002271001
開戶銀行:國家金庫寧夏區分庫
匯入行行號:011871000017
五、其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征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5號)規定,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2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次發行工作按《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債券招標發行兌付辦法〉的通知》(寧財債發〔2021〕84號)、《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債券招標發行規則〉的通知》(寧財債發〔2021〕85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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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2026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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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