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
為了扶持地方經濟發展,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近日我市地稅部門出臺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稅收18條優惠政策。
據介紹,新政策共涉及到6類18項稅收優惠。包括積極扶持創辦中小企業、支持中小企業籌資融資、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產權重組、鼓勵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鼓勵中小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等內容,使中小企業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
扶持創辦中小企業
享受20%所得稅優惠稅率
對中小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經地稅機關審核批準后,可減征或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向市、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減免房產稅的照顧。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后,補繳稅款暫時有困難的,經批準可以延期繳納。
中小企業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免征營業稅。
支持中小企業籌資融資
擔保機構業務收入3年免征營業稅
為支持中小企業籌資融資,對為中小企業籌資而建立的納入全國試點范圍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按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信用擔保或再擔保業務收入,自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
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50%
在扶持科技發展方面,對國家及省認定的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軟件園、留學生創業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器,自認定之日起,暫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同時,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中小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稅前加計扣除50%。對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中小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支持創辦中小軟件企業方面。對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鼓勵發展循環經濟
環保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
地稅部門對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同時,對從事動漫的中小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涉及營業稅應稅勞務的(除廣告業、娛樂業外),暫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此外,對于中小企業從事農、林、牧、漁項目的所得,按規定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鼓勵安置殘疾人就業
按照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對安置殘疾人的中小企業(包括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和其他單位),提供“服務業”稅目(廣告業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稅業務和營業稅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的,按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實行限額減征營業稅。
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減征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中小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人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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