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國稅函[2008]101號
頒布時間:2008-03-05 13:43:55.000 發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常熟市、張家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為了做好2007年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下簡稱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實現新、老企業所得稅稅制的有效銜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7年度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8]85號)的要求,現將2007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2007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
?。ㄒ唬┨岣哒J識,高度重視2007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2007年度是執行原涉外企業所得稅制的最后一年,該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承上啟下,十分重要。通過2007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可以進一步梳理原涉外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執行情況,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堵塞稅收日常征管漏洞;可以進一步掌握納稅人的具體情況,為貫徹落實新企業所得稅法打好基礎。各地要高度重視2007年度的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及早安排和部署,確保該項工作有序進行。
?。ǘ┱J真抓好宣傳培訓,為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條件。為保證匯算清繳工作順利開展,各地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和培訓輔導,特別是要針對匯算清繳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和錯誤開展培訓和輔導,確保稅務干部和納稅人理解、掌握匯算清繳相關政策和具體操作規定,確保申報數據、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真實性。
二、認真核實稅基,做好匯算清繳工作中新老稅制銜接
?。ㄒ唬┻m用政策和程序按新、老稅制執行。2007年度匯算清繳適用的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仍按照原涉外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規定執行。為了保證2007年度工作的有序開展,企業可在納稅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自核自繳應補繳的稅額;主管稅務機關在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對企業的年度申報表及資料進行納稅評估初評階段的工作,并辦結企業年度所得稅多退少補事項。同時,根據有利于納稅人的原則,匯算清繳的期限也可按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執行。
(二)核實戶管信息。各地要在匯算清繳工作中切實摸清轄區內的正常經營企業、非正常經營企業和籌建期企業等真實情況,核實不參加匯算清繳企業情況,及時歸納、調整和分析戶管信息,為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和后期管理夯實基礎。
(三)嚴格核實稅基。各地在2007年度匯算清繳工作中,要認真、嚴格執行原涉外企業所得稅制,特別要重點審核企業有無有意減少或增加2007年度收入和成本費用等情況,防止企業違反稅法規定人為調節2007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而少繳企業所得稅款。
(四)加強涉外企業分支(營業)機構匯總納稅管理。各地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和加強涉外企業匯總(合并)申報繳納所得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23號)的要求,加強涉外企業分支(營業)機構匯總納稅的管理工作。匯繳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接受企業年度所得稅匯總或合并申報后,應于2008年5月31日前為納稅人開具《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匯總或合并申報企業所得稅證明》;企業所屬各分支機構(營業機構)應于2008年6月30日前,將該證明及其年度申報表和會計報表送交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三、加強匯算清繳基礎信息采集和維護工作
(一)做好匯算清繳基礎數據維護工作。2007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繼續使用涉外企業所得稅管理系統,同時在CTAIS2.0中進行年度申報。省局已從CTAIS2.0中導出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基本情況和涉稅數據分發給各地,各地接收到數據后,應結合日常征管中掌握的戶管信息,與涉外企業所得稅管理系統中的數據逐戶進行比對、維護;企業進行年度申報時,涉外企業所得稅管理系統將重點對企業預繳數、稅率等申報信息進行比對,確保匯算清繳數據和CTAIS2.0中的征管數據保持一致。
?。ǘ┻M一步加強申報數據完整性、準確性的管理。涉外企業年度所得稅申報數據采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真實性是跨國稅源監控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近年來,各地重視并加強了申報數據采集的質量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省局組織了跨國交易申報全省交叉核查工作,核查結果及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以《關于2006年度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情況的通報》(蘇國稅函〔2007〕383號)通報全省,各地要繼續鞏固數據采集方面有效的做法,同時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加強培訓、輔導和審核。今年省局將繼續對各地匯總至省局的企業年度申報數據,以及跨國關聯交易的所得稅申報情況進行全省交叉審核,審核結果列入年度考核。
四、按時報送匯算清繳匯總數據、專題分析及總結報告
各地在企業申報結束后,5月5日前向省局匯總上報第一次匯繳數據;匯算清繳結束后,6月15日前上報第二次匯繳數據,數據通過FTP上報省局。今年,各地要對本地企業關聯交易申報情況進行專題分析,與匯算清繳總結報告通過電子文檔一并報送,不再報送紙制資料。
五、積極開展涉外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
2007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各地要按照省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國稅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指導意見〉的通知》(蘇國稅發[2006]8號)的要求,在匯算清繳期間完成對所有企業年度申報表及資料的納稅評估初評階段的工作;匯算清繳結束后至11月底,針對所有參加匯算清繳的企業開展會計與稅法差異而導致的納稅調整項目和取消稅務審批項目的評估,同時選擇重點企業和項目利用多項指標,運用審計技術進行深入分析評估和實地核查,對企業涉稅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加以確認。各地在納稅評估工作中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與日常征管結合;二是與增值稅評估相結合,兩稅聯評,共享評估信息,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與跨國稅源管理結合,在重點項目、對象評估上注重跨國交易評估,注重關聯經營指標與非關聯經營指標的比對,提高跨國稅源監控水平。
六、做好一季度新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各項準備工作
2007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與2008年一季度企業所得稅申報同時進行,稅收政策上還存在過渡期的優惠問題。各地在布置2007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輔導企業填報2007年度所得稅申報的同時,要做好2008年一季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輔導,指導納稅人正確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為減輕各地的工作負擔,所有涉外企業季度所得稅申報的稅種認定由CTAIS2.0軟件維護人員批量完成(就地預繳的分支機構稅種認定由各地自行完成),稅率統一設定為25%,根據新申報表填寫規定,減免稅額由企業自行計算填寫,并計算出應補(退)的所得稅額。各地要結合企業的實際征收率、定期減免優惠等加強對企業申報數據的審核,確保季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及時、準確。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二OO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