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地字[1985]6號
頒布時間:1985-07-04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
你公司所屬第二汽車制造廠《關于申請免繳城市維護建設稅或抵扣上繳利潤的報告(二汽財字[1985]262號)收悉。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國家新開征的一種稅。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要依照國務院發布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企業在繳納了城建稅之后,按規定不應再承擔城市維護建設任務。因此,該廠的建設與十堰市的城市維護建設,應通過協商劃開,以免增加企業負擔。
關于該廠要求調整利潤總額并抵扣上繳利潤的問題,請按照財政部(85)財改字第103號、(84)財工字第4號文件規定辦理。
以上意見,請轉知第二汽車制造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