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1993]038號
頒布時間:1993-04-2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計委(計經委),海洋石油稅務管理局各分局:
現將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科學類稅目注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科學類稅目注釋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科學類稅目注釋
一、科學業務用房:是指經各級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科研院、所專門為進行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研究工作的科學業務用房。
本稅目零稅率適用范圍為:科研用房、科研輔助配套用房、配套公用設施。
1.科研用房:直接用于進行科學理論研究、實驗研究和應用開發研究的房屋。如通用實驗室、專用實驗室和研究工作的固定資產投資。
2.科研輔助配套用房:為協助科學研究而提供其所必要的物質設備和活動場所。如圖書情報資料室、學術活動室、實驗動植物室、溫室、標本室的固定資產投資。
配套公用設施:為科研場所提供水、電、熱、氣、電訊等設施的固定資產投資。
二、國家科技攻關項目和高技術攻關項目
國家科技攻關項目:是指經國家計委、國家科委等有關部門批準并列入國家《科技攻關計劃》中研究與開發的項目,主要是國民經濟建設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關鍵性、綜合性的重大科學技術問題。
本稅目零稅率適用范圍為:國家《科技攻關計劃》的科技攻關項目,包括建筑及其供水、供電、供熱、通風、電訊等輔助設施的固定資產投資。
高技術攻關項目:是指經國家科委批準并列入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的項目,主要是國家對國際高技術的跟蹤研究性項目。
本稅目零稅率適用范圍內: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的投資項目,包括建筑及其供水、供電、供熱、通風、電訊等輔助設施的固定資產投資。
三、中間試驗
中間試驗:是指經各級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科研院、所的中間試驗,是對實驗階段研試成功的科學技術研究成果,進行驗證補充相關數據的確定、完善技術規范或解決工業化、商品化規模生產關鍵技術而進行的試驗或試生產階段的科技活動。
本稅目零稅率適用范圍為:中試工廠、中試基地、中試車間、試驗裝置及其供水、供電、供熱、通風、電訊等輔助設施的固定資產投資。
四、工業性試驗
工業性試驗:是指經國家計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上計經委等有關部門批準的工業性試驗,是在生產規模上對科技成果或中試成果進行的放大試驗,以驗證生產技術的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科技活動。工業性試驗限于科研成果經過中試仍不能在生產和建設中直接應用的科技項目。
本稅目零稅率適用范圍為:承擔工業性試驗而建設的試驗裝置、試驗車間、試驗場地及其供水、供電、供熱、通風、電訊等輔助設施的固定資產投資。
五、開放性試驗室
開放性試驗室:是指經國家計委批準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教委、中國科學院及有關部委批準建設面向國內外的開放性實驗室,它是一些基礎和試驗條件較好,實行“開放、流動、聯合”運行機制,從事基礎、應用基礎和行業綜合應用技術的研究實驗場所。
本稅目零稅率適用范圍為:開放性試驗室的建筑、試驗裝置及其供水、供電、供熱、通風、電訊等輔助設施的固定資產投資。
本稅目上述設施的建設,不包括行政辦公用房及服務生活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