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2]138號
頒布時間:2002-02-1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
為了適應預算管理改革的需要,財政部發出《關于修改事業單位支出核算內容的通知》(財會[2002]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轉發給你們。請接到《通知》后,抓緊對所屬事業單位2002年的財會設置內容,按《通知》要求進行調整。
附件:財政部關于修改事業單位事業支出核算內容的通知
財政部關于修改事業單位事業支出核算內容的通知
2002年1月14日財會[2002]3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適應預算管理與改革的需要,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2002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通知》(財預[2001]329號),現將修改事業單位事業支出的核算內容通知如下:
一、事業單位應在“事業支出”科目下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二級明細科目,并在二級明細科目下按“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預算支出目級科目”設置三級明細科目,并進行明細核算。“基本支出”明細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項目支出”明細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執行《醫院會計制度》、《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其事業支出的明細核算按照上述方法作相應調整。
三、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執行。今后《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預算支出目級科目”如有變化,事業單位應將“事業支出”科目的三級明細核算隨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