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1992]86號
頒布時間:1992-03-2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集貨市場稅收分成辦法執行以來,國家稅務局曾多次下文,強調要加強管理,嚴格按規定執行,去年在國務院決定對集貿市場稅收分成辦法進行整頓改進后,我局又專門下文件,要求各地嚴格執行集貿市場稅收分成辦法。從目前各地的執行情況看,總體是好的,但也有少數單位由于對集貿市場稅收分成辦法的理解不同,仍然存在著一些提成不當的問題。按照國務院有關精神和財政部領導的指示,我們將與財政部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盡快修訂集貿市場稅收分成辦法。在未修訂辦法之前,房地稅務部門要認真做好以下幾點:
一、嚴格按照1983年財政部(83)財稅字13號文件規定,提取和使用集貿市場稅收分成收入。
二、要按照規定的提成范圍和比例,認真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要加強內部審計,同時要積極配合各級審計部門做好對稅務部門的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