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經貿[1993]115號
頒布時間:1993-06-0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財政部 煤炭工業部 國家稅務局 中國工商銀行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經委(計經委、生產委)、稅務局、工商銀行分行、有關煤炭管理機構,東煤公司;
根據國務院《關于研究一九九三年煤炭生產和消費安排問題的會議紀要》的精神,為了支持統配煤礦發展第三產業,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資金問題
國家對統配煤礦發展第三產業的啟動資金貸款規模暫安排20億元。項目規模應控制在限額以下。項目和貸款規模將分批下達,每批分兩步進行。第一步由國家經貿委、煤炭部(經中國工商銀行會簽)聯合下達需經有關部門審查的項目,由開戶銀行對項目進行評估,請有關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經委(計經委、生產委)積極給予支持;煤礦和開戶銀行分別將評估結果反饋給煤炭部和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第二步由煤炭部和中國工商銀行根據有關部門的審查意見和評估結果,分別下達項目和貸款計劃。貸款規??煽缒甓冉Y轉使用。
二、關于貸款貼息問題
國家準備用3年時間理順煤炭價格,同時減少對煤礦的財政補貼。1993年從減虧指標中拿出1.77億元用于貸款貼息。貼息資金由煤炭部和東煤公司掌握使用,??顚S?,視所屬單位的三產貸款項目的效益情況分別實行全貼息或半貼息。貼息期限為3年,超過3年由企業自付。具體貼息辦法、結算方式,按原能源部、財政部能源經[1993]53號文件執行。
三、關于稅收政策問題
統配煤礦興辦的第三產業企業,按國家發展第三產業有關稅收政策和《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中的有關稅收政策的配套文件執行。對利用國家特批貼息專項貸款興辦的三產企業還貸問題,按國家稅務局國稅發[1993]60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