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1994]173號
頒布時間:1994-07-26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了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利用專用發票進行偷稅、騙稅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增值稅制的順利實施,各級稅務機關要繼續認真搞好專用發票的稽核檢查工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強化稽核,嚴懲犯罪分子,現就有關開展檢查工作的問題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內容
?。ㄒ唬┻M項憑證的檢查
1、進項憑證的范圍
進項憑證是指納稅人取得的,并于當期向稅務機關申報,已作稅款抵扣的有關憑證。具體范圍如下:
?。?)從銷售方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包括匯總填開專用發票所附的“銷售清單”)
?。?)由海關開具的增值稅完稅憑證;
(3)由稅務所代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專用發票抵扣聯;
(4)承擔貨物運輸部門開具的運費普通發票;
(5)農產品及廢舊物品收購憑證;
?。?)七月一日以前,自來水公司和供電部門開具的水、電費普通發票(包括電腦發票)。
2、進項憑證檢查要點
?。?)檢查進項憑證的真偽,尤其是自七月一日起開具的發票,是否為全國統一印制的新版專用發票。
?。?)專用發票票面內容填寫是否正確,適用稅率(稅務所代開所列的征收率)是否符合政策規定,稅額計算是否正確。
(3)項目是否填列齊全,其中納稅人稅務登記號自四月一日以后是否為全國統一的15位碼。
?。?)進項扣稅憑證是否符合增值稅準予抵扣稅款的進項范圍。
?。?)對準予計算扣稅的進項憑證,其進項稅額的計算是否正確。
?。?)檢查進項扣稅憑證內容是否屬實。
?。ǘ╀N項憑證的檢查
1、銷項憑證檢查的范圍
(1)銷項憑證檢查的范圍限于一般納稅人于檢查月份全部已使用的專用發票,即存根聯和記帳聯。
?。?)稅務所代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專用發票存根聯和記帳聯。
2、銷項憑證檢查要點
(1)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其計稅銷售額是否包括了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票面所列稅率或征收率是否符合政策規定,稅額計算是否正確無誤。
(3)一般納稅人已開具專用發票的銷售業務是否全部作了銷售處理,并如實向稅務機關進行了申報。
?。?)票面所列“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與實際是否相符。
二、檢查的方法
(一)進項憑證檢查方法
1、進項憑證與相關付款憑證或帳簿對照核實。
2、進項憑證與相關的進貨核實。
3、發現異常的進項憑證或涉嫌與對方銷項憑證不符的,可采取傳真機傳遞方式,委托銷貨方所在地稅務機關配合查實。
4、進項憑證真偽的辨別可按照(94)國稅發o14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ǘ╀N項憑證的檢查方法
1、對納稅人購、用、存專用發票的情況進行核實,查閱購票證清點結存票,與申報情況對照,查實專用發票的已用份數。
2、將查實已用的專用發票所列款項與相關銷售帳簿進行對照核實。
3、銷項憑證與相應的貨物出庫單據對照核實。
4、稅務所代小規模企業開具的專用發票其存根聯與記帳聯應與有關增值稅完稅憑證對照核實,并由上一級主管稅務機關組織檢查。
三、檢查要求
(一)檢查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八月份開始到九月底,主要檢查二季度的情況,每月檢查的戶數不得低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總戶數的百分之十;第二階段從十月份開始至年底止,主要檢查三季度即新版專用發票使用后的情況,每月檢查的戶數不得低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總戶數的百分之二十。
(二)對檢查出來的各種問題,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弄虛作假,利用專用發票騙取扣稅,偷逃稅款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嚴格處理,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偽造、倒賣、盜竊發票等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規定》構成犯罪或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行為的,應移送公、檢、法機關依法處理。
?。ㄈ陌嗽路萜?,要按月將檢查工作的進展、檢查出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填制“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檢查情況統計表”(表式附后),并于次月十五日前向國家稅務總局報送。屬于典型案例的資料應隨時上報。
(四)根據各地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總局將抽調部分檢查人員組織聯合檢查組,選擇部分省市進行重點檢查。
(五)各地要切實加強對專用發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盡快制定開展檢查工作的方案,集中力量投入到檢查工作中,對行動快、組織好,按時上報檢查情況及統計資料、檢查工作成果顯著的地區,總局將給予表彰。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