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6]47號
頒布時間:2006-04-19 08:38:55.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對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營業稅政策通知如下:
對國家郵政局及其所屬郵政單位提供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業務(具體為函件、包裹、匯票、機要通信、黨報黨刊發行)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享受免稅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按郵政企業報刊發行收入的70%計算。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2006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應享受免稅但已繳納的營業稅,可以從以后應繳的營業稅稅款中抵扣。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