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發86基字第250號
頒布時間:1986-10-2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商業部
關于《商業部直屬直供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試行辦法》,本部曾以(83)商基字第204號通知印發各地貫徹執行。現根據最近召開供銷基建會議上的討論作如下補充:
一、第五條3:“供銷基建項目的水果冷庫、五千平方米或總投資在三百萬元以上的中轉倉庫。”一句,改為:“供銷基建項目滿1000噸以上果品冷庫、滿五千平方米以上中轉倉庫和總投資滿200萬元以上的農副產品加工廠及其他項目。”
二、第十七條最后增補:“部下達的可行性研究通知書的項目,由于某些原因經部審查后決定取消的,所發生的可行性研究的費用,在報財務年報時報部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