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質檢法[2006]300號
頒布時間:2006-06-30 15:38:00.000 發文單位:國家質檢總局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認監委、標準委、總局各司(廳、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質檢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全方位推進質檢系統法制建設,全面提高質檢部門的依法行政水平,現將《質檢總局關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質檢總局“五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組織貫徹落實。
附件:1.質檢總局關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
2.質檢總局“五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
質檢總局關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
為進一步推進質檢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及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的要求,結合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十一五”期間國家工作大局,突出質檢工作重點,繼續深入開展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履行職能相結合,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依法行政相結合,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服務經濟相結合,全方位推進質檢系統的法制建設,全面提高質檢部門的依法行政水平,為營造安全、健康、和諧的社會環境創造條件,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做出應有貢獻。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標是:根據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需要,深入開展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增強領導干部依法管理與決策水平,增強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強技術機構人員依法施檢能力。同時,組織開展面向全社會的質檢法律法規宣傳、培訓,進一步提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素質,樹立依法經營、誠實信用觀念,增強企業產品質量及市場競爭力;進一步提升消費者的法律素質,增強質量法律意識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通過“五五”普法的開展,進一步增強質檢系統全體干部職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質檢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快質檢部門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工作體系的建設,為營造安全、健康、和諧的社會環境做出貢獻。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五五”普法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1. 堅持服務大局。緊緊圍繞質檢系統“十一五”規劃總體目標,突出質檢工作重點,安排和落實質檢法制宣傳教育各項任務,為提高質檢工作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效性服務。
2.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宣傳教育與監督、管理、服務相結合,切實做到執法為民。以提高質檢人員法律素質為重點,依照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習與培訓。
3. 堅持結合實際。各級質檢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特點,圍繞政府工作重點,規劃法制宣傳教育內容,研究切實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完成好新時期法制宣傳教育任務。
二、宣傳教育的對象與內容
(一)宣傳教育對象。
一是全國質檢系統干部職工。重點是對領導干部、一線執法人員、技術機構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要著力提高領導干部依法管理與決策的能力;著力提高一線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著力提高技術機構人員依法施檢、確保數據公正的能力。
二是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重點是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要提高其依法經營、依法維護權益、承擔義務的意識和能力。
三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是對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其法律素質,增強其維護合法權益的能力。
(二)宣傳教育內容。
——憲法及民事、刑事等基本法,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榮辱觀。
——公務員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行政法律制度。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
——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準化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國境衛生檢疫法、食品衛生法、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認證認可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質檢領域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WTO各項規則以及相關國際法、國際慣例、國外法律制度。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
三、主要任務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機制。
1. 成立領導小組。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要成立由主管領導任組長、有關內設機構負責人為成員的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和完善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聽取匯報,部署工作。
2. 健全普法工作機構。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要確定負責普法工作的機構或專職人員,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保證法制工作人員充足到位。
3. 制定工作規劃與計劃。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應制定相應的普法工作規劃與年度計劃,明確目標,分步實施。對每年度的普法工作應進行總結,并上報總局。
4. 保障經費。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應當根據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需要,安排普法經費。要保證普法經費及時到位、充足供給,專款專用,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5. 完善監督與激勵機制。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監督檢查制度,對普法工作實行每年一次的檢查與不定期抽查。對在普法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單位及個人,應當及時予以表彰。
6. 建立與地方政府間的協調溝通機制。各級質檢部門要加強與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的協調與溝通,按照地方政府的整體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密切配合本地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
(二)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
1. 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應當深入學習憲法、國家基本法律及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理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榮辱觀;學習質檢領域法律法規;學習行政法律法規及其他法律知識。
2. 學習以自學為主,結合培訓、講座、案例分析、觀看影視作品等多種形式開展。
3. 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應當建立黨組集體學法制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法律知識年度考試考核制度。領導成員學法一般一季度1次,全年不能少于4次;公務員、執法人員與技術機構人員每年學法時間不能少于150小時。
4. 法律知識的學習和考核要作為年度考核、職務任用和晉升的重要標準。法律知識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任用與晉升。
(三)繼續加強普法培訓活動。
1. 法制培訓內容應當以憲法、行政法律法規、質檢領域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以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為重點。質檢系統法律法規應當全員培訓,新頒布的規章應當及時培訓。
2. 堅持法制培訓與業務培訓相結合,自愿培訓與強制培訓相結合,全員培訓與骨干培訓相結合,“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
3. 充分運用網絡、視頻等先進信息技術,開展遠程教育、電視電話會議等多種形式的培訓活動。
4. 對領導干部、執法人員、技術機構人員及其他公務員的培訓覆蓋面五年期間力爭達到100%.
(四)大力開展普法宣傳工作。
1. 宣傳內容上,要選擇質檢法規中與群眾生產生活聯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識作為重點。
2. 宣傳方式上,選擇群眾最方便、喜聞樂見的形式,針對青少年、公務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等不同群體,開展不同形式的宣傳活動。要與新聞媒體開展合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平臺等多種載體,同時利用宣傳漫畫、宣傳手冊等多種方式進行法制宣傳。有條件的部門和單位應當建設本部門、本單位的門戶網站,開辟法制宣傳教育欄目。
3. 在宣傳效果上,要以群眾對法律知識、法律意識的接受和運用程度作為評價的尺度。要加強宣傳與服務的結合,利用便民服務場所、法律服務熱線等形式,為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
(五)積極開展多種內容的主題活動。
1. 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把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相結合。
2. 組織開展好每年“3.15”消費者權益日、“12.4”法制宣傳日、質量萬里行、質量月、世界標準化日、世界計量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宣傳活動。
3. 繼續深化“送法下鄉”、“送法到企業”等活動內容;開展社區法律服務,充分利用社區法制宣傳櫥窗,定期開展群眾性法制專題活動;開展公益法制講座,加大對青少年的法律宣傳教育。
四、工作步驟和安排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五五”普法規劃從2006年開始實施,到2010年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6年全年)。
1. 總局組織制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五五”普法規劃,上報全國普法辦備案。
2. 各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總局各直屬及單位,制定本部門、本單位普法工作規劃,報總局備案。
3. 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要根據總局及本部門、本單位規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6年至2009年)。
1. 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依據總局及本部門、本單位規劃所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每年度工作計劃,突出年度工作重點。
2. 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組織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并對工作效果進行總結。
3. 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組織、編印普法資料;開展相關人員法律知識學習與培訓。
4. 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根據需要組織普法工作自查、檢查、抽查。
5. 組織“3.15”、“12.4”等主題宣傳活動。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
1. 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應根據全國普法辦及總局的要求,制定驗收標準,對“五五”普法工作進行檢查、考核、驗收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2. 組織“五五”普法先進集體及個人的評比、表彰工作。
各級質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要做到部署及時、指導有力、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確保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五五”普法規劃全面貫徹落實,推動普法順利開展,推進依法行政,為質檢事業的全面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做出貢獻。
質檢總局“五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一、普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
組長:李傳卿 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成員:劉德平 總局辦公廳副主任
劉兆彬 總局法規司司長
惠博陽 總局質量司副司長
劉新民 總局計量司副司長
潘 城 總局直達司副司長
范國珍 總局衛生司副司長
盧厚林 總局動植司副司長
袁長祥 總局檢驗司副司長
林 偉 總局食品局副局長
宋繼紅 總局特設局副局長
紀正昆 總局監督司司長
王 紅 總局食監司副司長
嚴馮敏 總局執法司副司長
戚秀芹 總局國際司司長
田 壯 總局科技司副司長
王步步 總局人事司副司長(正局級)
徐武強 總局財務司副司長
徐素華 總局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正局級)
景建國 駐總局監察局副局長
袁俊明 國家認監委政法部主任
孟魁榮 國家標準委辦公室副主任
二、普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普法辦公室,具體負責“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普法辦公室設在總局法規司,人員組成如下:
主 任:劉兆彬 總局法規司司長
副主任:王步步 總局人事司副司長
徐素華 總局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正局級)
王霓霓 總局法規司副司長
成 員:瞿兆寧 總局人事司教育處處長
郭 欣 總局機關黨委宣傳部部長
薛國芹 總局法規司綜合處處長
郭劍剛 總局法規司綜合處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