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函370號
頒布時間:1993-11-2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地質礦產部
四川省地質礦產局:
你局川地礦字(1993)534號《關于四川康滇公司申辦勘查許可證的請示》收悉。現將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按照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對于具備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企業,可以按照《地質勘查單位資格管理辦法》和《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發給中外合作企業地質勘查資格證書和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對于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單位,由于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不能發給其勘查資格證書和勘查許可證。
四川康滇鉛鋅合作勘探公司因是由中方四川省有色金屬礦產資源勘探開發聯合公司和外方美國BHP國際勘探公司聯合成立的非法人合作經營單位,故不具有獨立承擔有關法律責任的條件,因此不能發給四川康滇鉛鋅合作勘探公司地質勘查資格證書和勘查許可證,但可以在發給中方單位的勘查許可證中明確外方合作單位的有關勘查權利。
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保證中外合作企業的勘查工作正常進行,打消外方單位的顧慮,妥善解決這一新問題,可按下列方法處理:
一、請你局通知四川康滇鉛鋅合作勘探公司及該公司的中外雙方合作單位,將已頒發的五個勘查許可證“勘登字(93)03510003、04、05、06、07”注銷后,我們可以參考合作經營合同發給明確外方有關勘查權利的勘查許可證。
二、如果四川康滇鉛鋅合作勘探公司能夠取得中國的法人資格,我們可以按照《地質勘查單位資格管理辦法》和《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考慮發給該公司地質勘查資格證書和勘查許可證,授予其探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