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圖[1999]199號
頒布時間:1999-03-09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聞出版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在京有關出版社主管部門,解放軍總政宣傳部:
為迎接建國50周年,我署遵照中央的部署,于1998年9月29日發出《關于做好慶祝新中國成立50周年圖書出版工作的通知》(新出圖(1998)1169號),并從各社上報的選題中,經認真研究和篩選,確定了“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周年重點圖書選題”100種,力求能夠以多種形式全方位地歌頌偉大的祖國、偉大的人民、偉大的黨。與此同時,各地也安排了一批反映本省、本行業、本單位50年來取得的輝煌成就的圖書選題。目前已有多種圖書面市。但是在出版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值得重視的問題,如有些屬重大選題備案內容的圖書,卻不履行重大選題備案手續;有的違反圖書出版的有關規定,超專業、超分工出書;有的甚至借編輯出版獻禮圖書之機,借機斂財等,造成很壞的影響。為加強獻禮圖書的出版管理,現通知如下:
一、各出版單位在安排有關國慶獻禮圖書選題時,要貫徹“加強管理,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的原則,要重點抓好各地新聞出版局、有關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已批準確定的重點選題,各出版單位要注意避免重復出版,造成浪費。
二、對經批準安排的選題要嚴格把關,確保圖書出版質量。其中涉及需履行重大選題備案手續的選題和書稿,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未經批準,不得出版。特別是對已列入我署“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周年重點圖書”的選題,各出版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嚴格三審制度,保證“重點圖書”的內容不出問題,保證按時出版。
三、非國家正式出版單位不得進行有關國慶獻禮圖書的出版活動,更不許擅自購買境外書號出版圖書。
四、嚴禁借編輯出版獻禮圖書之機,巧立名目,拉贊助,拉廣告,搞攤派發行,收取費用大肆斂財,或打著領導同志的旗號到處招搖撞騙。發現此類問題,要堅決予以制止并嚴肅查處。對違反有關規定者,要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