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報刊[2001]962號
頒布時間:2001-07-16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聞出版總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
近年來,個別報社違反報紙出版管理有關規定,將報紙所屬專版、專刊與主報分開,單獨發行。這種做法既違反報紙正常開版內所有版頁必須作為一個整體發行的有關規定,給報紙出版管理帶來混亂,也影響了報紙正常發行秩序。2002年報紙征訂工作已經開始,為維護報紙正常出版發行秩序,杜絕出現“一報多個郵發代號”和其他違規現象,現重申如下:
一、報紙正常開版內所有版頁必須作為一個整體發行,不得以任何名目將報紙所屬專版、專刊與主報分開,單獨發行。
二、報紙變更刊期、開版,要按正常程序報批。報紙臨時增版、增期的內容應與報紙宗旨、編輯方針一致,不得以臨時增版、增期的形式,出版與報紙宗旨、編輯方針不一致的各類“專版、專刊”。
三、報紙通過郵局征訂發行要堅持一報一個郵發代號的原則,報紙所屬各類專版、專刊不得單獨申請配給郵發代號。
各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報紙出版發行工作監督管理,并對所轄報社的發行征訂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徹底制止違規出版發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