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社發字[1995]10號
頒布時間:1995-11-1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廣播電影電視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廣播電視廳(局):
為了加強影視制作經營機構的管理,我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6月8日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影視制作經營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廣發社字(1995)346號],隨后,我部于9月1日發布《影視制作經營機構管理暫行規定》(部令16號),把影視制作經營機構作為廣播電視行業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實行全面管理?,F將有關問題和審批工作中應掌握的原則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重視影視制作經營機構的管理工作,主動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聯系,按照部16號令的要求,嚴格審核申辦單位的情況。尤其對申請開展電視劇制作、發行業務的單位,要做好宏觀規劃,控制總體數量,從嚴審核審批。
二、對申請開展影視制作業務,應要求其立足本系統、本行業、本地區,并具備開展影視制作業務活動所必需的專業人員、資金和設備條件。主創人員應由上級主管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證明;設備應由上級主管單位的財務部門或設備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資金需出據有效資信證明。
三、原則上只批準省級(含省、計劃單列市)以上專業文化、宣傳單位作為上級主管單位成立影視制作經營機構。
四、國家行政機關、協會、學會或研究機構作為影視制作經營機構的上級主管部門的,要嚴格控制。一般只能由國家部(委、局)和有主管部門的國家級研究機構、一級協會、學會、基金會等作為主管部門設立影視制作經營機構。
五、個人或私營企業不得作為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直接成立影視制作經營機構。已成立此類機構的,應按部16號令要求重新規范審批,對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其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業務。
六、物資生產流通企業不得作為影視經營機構的上級主管單位。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成立影視制作經營機構的,應報我部專項審批。
七、境外組織和個人(包括三資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國內成立影視制作經營機構。
八、股份制公司或責任有限公司不得作為上級主管部門設立影視經營機構。各類廣告公司不準增項開展電視節目制作業務,尤其不得開展電視劇制作和發行業務。
九、影視制作經營機構原則上應是全民所有制性質,對集體所有制和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機構要嚴格掌握,從嚴控制比例。
十、各類影視制作經營機構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應依據本通知精神,按新申請成立影視制作經營機構要求審批。
十一、我部對影視經營機構實行年檢制度,年檢不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影視制作經營機構,應取消其從事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業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