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第50號
頒布時間:2005-03-07 17:18:18.000 發文單位: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電影企業經營資格準入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經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5年5月8日起施行。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 王太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部長: 薄熙來
二○○五年三月七日
《電影企業經營資格準入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
《電影企業經營資格準入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為了促進香港、澳門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鼓勵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發行國產電影片的企業,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及《〈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現對《電影企業經營資格準入暫行規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商務部令第43號)作出如下補充規定: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許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經內地主管部門批準后,在內地試點設立獨資公司發行國產電影片。發行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
二、本規定中的香港服務提供者和澳門服務提供者應分別符合《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及《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中關于“服務提供者”定義及相關規定的要求。
三、本規定自2005年5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