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基[1991]498號
頒布時間:1991-06-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能源部
按照國家計委計標[1988]407號文頒發的《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中關于:“本定額未列入的機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按照本定額的編制原則和方法進行補充”的精神,我部組織編制了《電力建設行業施工機械臺班補充定額》,現已通過審查,予以頒發,自1991年1月1日起執行。關于電力安裝工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附加人工費比例系數,按基本直接費中人工費的0.08計算。
附:電力建設行業施工機械臺班補充定額
1991年
目 錄
說 明
一、起重機械
二、運輸機械
三、混凝土管制作機械
四、張力架線機械
五、專用機械
六、火電安裝特殊專用機械
編制說明
說 明
一、電力建設行業施工機械臺班補充定額(以下簡稱本補充定額)是按照國家計委1988年頒發的“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說明中第十四條的規定:“本定額中未列入的機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按照本定額的編制原則和方法進行補充”的精神進行編制的,與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配套使用。
二、本補充定額包括:起重機械、水平運輸機械、混凝土制管機械、張力架線機械、電力施工專用機械和火電安裝特殊專用機械共計六類60個子目。
三、本補充定額由折舊費、大修理費、經常修理費、安拆費及場外運費、燃料動力費、人工費、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組成。各項費用內容同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
四、本補充定額的燃料動力、材料、機械、人工等價格使用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中的價格。
五、本補充定額說明中未說明部分同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說明。
六、本補充定額未按建設部建標[1991]319號文調整。

編 制 說 明
為了適應火電、送變電工程建設的需要,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按照國家計委一九八八年頒發的“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說明中第十四條的規定:“本定額中未列入的機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按照本定額的編制原則和方法進行補充”的精神,我部基建司組織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出本定額。
一、編制原則:
1.本補充定額的編制范圍是在國家計委一九八八年頒發的《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以及補充(一)(二)所列機械設備的基礎上,結合電力建設行業的特點和施工工藝要求,對缺項部分機械設備進行了補充。
2.關于定額水平。本補充定額在編制過程中嚴格控制定額水平。以避免因施工機械臺班價格不合理而增加工程造價,按照財政部有關折舊年限的文件規定和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中規定的各項參數和編制方法,并結合火電、送變電工程建設的具體情況,本著充分發揮機械的效率、節約能源消耗的精神編制的。
3.機械原價格的確定。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價格目錄和浮動幅度并參考廠家詢價。部分機械以一九八六年度各施工單位購入的帳面價格的平均值取定。少部分機械參考一九八六年相鄰年份的價格,部分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制作機械設備價格為自制設備價格。
二、編制依據:
1.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編制說明。
2.水利部、能源部水財[1988]29號文《關于水利電力基本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和按機械臺班提取折舊的通知》(以下簡稱29號文)。
三、機械分類
本補充定額共分六類施工機械60個子目,其劃分如下:
1.起重機械7項
2.運輸機械4項
3.混凝土管制作機械13項
4.張力架線機械6項5.其它專用機械23項
6.火電安裝特殊專用設備7項
四、費用項目的組成
(一)折舊費:指機械設備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即耐用總臺班)內,陸續收回其原值的費用。其計算公式如下:
臺班折舊費=機械預算價格×(1-殘值率)/耐用總臺班
1.機械預算價格即機械原值:由機械出廠(或到岸完稅)價格和由生產(銷售單位交貨地點或口岸)運至使用單位機械管理部門驗收入庫的全部費用組成。
國產機械預算價格=出廠(或銷售)價格+供銷部門手續費+一次運雜費
國產運輸機械預算價格=出廠(或銷售)價格×(1+購置附加費率)+供銷部門手續費+一次運雜費
進口機械預算價格=到岸完稅價格+關稅+外貿部門手續費+銀行財務費+增值稅+國內一次運雜費。
進口運輸機械預算價格=(到岸完稅價格+關稅+增值稅)×(1+購置附加費率)+外貿部門手續費+銀行財務費+國內一次運雜費。
以上費(稅)率表

(1)國產機械出廠(或銷售)價的確定:
按照國家計劃委員會1988年頒發的《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編制原則規定的對國產機械出廠價的方法確定,少數按施工企業1986年或相鄰年份購入機械的原值合理確定的。
(2)進口機械到岸完稅價格是依據外貿、海關等部門現行規定及施工企業近年購置機械設備的發貨票、實付款額計算的。
2.殘值率:指施工機械報廢時其回收殘余價值占原值的比率,其取定依據如下:
(1)國務院國發[1985]63號文發布的《國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各類固定資產的凈殘值比例在原值3-5%的范圍內確定。
(2)財政部[1986]財工字106號文《國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個別行業的某些設備凈殘值比例需要低于3%或高于5%原值時,由主管部門確定。
(3)29號文規定殘值率取定。
3.耐用總臺班:指機械設備從開始投入使用至報廢前所使用總臺班數。其計算公式為:
耐用總臺班=大修間隔臺班×大修周期
大修間隔臺班是指機械開始投入使用起至第一次大修或上次大修起至下次大修止的使用臺班數。
大修周期即使用周期。是指機械臺班在正常施工作業條件下,其壽命期內規定的應大修次數+1.其計算公式為:
大修周期=壽命期應大修次數+1
本補充定額有關耐用總臺班數、大修間隔臺班數和大修周期數,系根據財政部、建設銀行[1987]建總經字24號及79號文并參照29號文所附《施工機械臺班定額折舊年限表》規定的數值計算。
(二)大修理費:指機械設備按規定大修間隔臺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機械的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其計算公式如下:
臺班大修理費=一次大修理費×(大修周期-1)/耐用總臺班
1.一次大修理費:指機械設備按規定的大修理范圍、修理工作內容所需更換的配件、消耗材料、機械和工時以及送修運雜費(送外埠修理除外)等開支的費用。
2.大修理費的計算程序:本補充定額一次大修費主要按照《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的大修理費的計算程序規定計算的。對部分無法類同的機械使用29號文規定的年大修理提成率來計算一次修理費。其計算公式如下:
機械原值×使用年限×年大修理提成率 一次大修理費=機械原值×使用年限×年大修理提成率/(大修周期-1)
(三)經常修理費:指機械設備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包括一、二、三級保養)及臨時故障排除所需費用,為保障機械經常運轉所需替換設備、隨機配備的工具、附具的推銷及維護費用,機械運轉及日常保養所需潤滑、擦拭材料費和機械停置期間的維護保養費用等。
經常修理費=大修理費×K
K=典型機械臺班經常修理費測算值/典型機械臺班大修理測算值
本補充定額K值的取定,依據《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中的同類機械的K值。部分機械依據1980年電力建設總局頒發的《電力建設施工機械設備管理規定》中的經常維修費+替換設備工具、附具費+潤滑擦拭材料費+機械保管費之和與大修理費之比。
(四)安拆費及場外運輸費:安拆費指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人工、材料和機械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包括:基礎、底座、固定錨樁、行走軌道、枕木等)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
場外運輸費指機械設備整體或分件自停置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工地運至另一工地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以及架線費用。
本補充定額臺班基價內所列安拆費及場外運輸費,均分別按不同機械、型號、重量、外形體積,不同的安拆和運輸方法測算其工、料、機械的耗用量綜合計算取定,除張力架線機組設備按每五公里安裝一次運輸外,均按年平均4次運輸、運距平均25公里以內考慮。
在補充定額基價中未列此項費用的特大型機械、其安拆費及場外運輸可按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附表一、二、三的規定另行計算。
臺班安拆費=機械一次安拆費×年平均裝拆次數/年工作臺班+臺班輔助設施攤銷費
臺班輔助設施攤銷費=輔助設施一次費×(1-殘值率)/輔助設施耐用臺班
臺班場外運費=(一次運輸及裝卸費+輔助材料一次攤銷費+一次架線費)×年均場外運輸次數量/年工作臺班
(五)燃料動力費:指機械設備在運轉施工作業中所耗用的固體燃料(煤炭、木材)液體燃料(汽油柴油)電力、水和風力等費用
本補充定額確定臺班消耗量取每臺班六小時的定額平均值或取同類機械的消耗量
(六)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工資以及上述人員在機械規定的年工作臺班以外的基本工資和工資性質的津貼。工資等級平均為4.5級。
定額機上人工工日=機上定員工日×(1+增加系數)
增加系數為0.25
(七)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指機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交納的養路費和車船使用稅。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列入定額。其計算如下:
臺班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載重量(或核定噸位)×[養路費(元/噸月)×12+車船使用稅(元/噸·年)]}÷年工作臺班
五、關于專用設備定額費用的計算
1.送變電施工機械設備中的牽、張機械在本補充定額中是以組套為計算單位。其中牽引機組、張力機組均包括輔機、鋼繩卷車、鋼繩卷筒、導線軸架車、牽引板、五輪滑車和通訊聯絡設備等。張力架線機組設備是以五公里為一個架線區段,所以按五公里計算一次安拆運輸費用。
2.預應力混凝土制管機械類的機械臺班費中:a.離心式制管機不包括模具;b.懸輥式制管機不包括模具;c.立式振動制管機不包括模具、上下錨固盤、沖壓環、分料器、加料斗等;d.混凝土管噴漿機中包括升降機械;e.混凝土管試壓機械包括上下封門和二臺水壓泵。
3.火電安裝中,使用特殊的專用設備有汽包吊具、鍋爐酸洗泵、液壓頂升裝置等,這些設備一臺機組施工中僅使用很有限的幾天,而安裝一臺機組平均要花二年左右的時間。無法按折舊年限的計算臺班費用的方法計算,以合理的使用次數予以攤銷。
附:電力建設行業施工機械臺班補充定額基礎數據匯總表
起 重 機 械

附件一: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補充(一)
(88)機管001號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定額站:
根據建設部(88)建標經字第6號文件精神,我站對十五冊《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中部分機械臺班費作了調整,現經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標準定額研究所審查批準,作為《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的補充定額,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補充定額在下期工程建設標準與定額中發表,不再出版發行,請各地、各有關部門自行轉發。
目 錄
說明
一、土石方及筑路機械
二、起重機械
三、水平運輸機械
四、垂直運輸機械
五、混凝土及砂漿機械
六、加工機械
七、泵類機械
八、焊接機械
九、其他機械
說 明
1.本定額是以《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中未包括的《全國統一安裝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及補充定額》的機械為基礎,采用《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的編制原則及方法編制的,并與該定額配套使用。
2.本定額包括:土石方及筑路機械、起重機械、水平運輸機械、垂直運輸機械、混凝土及砂漿機械、加工機械、泵類機械、焊接機械和其他機械等,共計九類,73個子目。
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補充(一)

附件二: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補充(二)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定額站:
根據建設部(89)建標經便字第12號文件精神,機械管理組對來文附表中所列的市政工程的臺班費用定額缺項作部分補充,并由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標準定額研究所審查批準,作為《全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補充(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其余缺項機械,各地在編制市政工程估價表時可暫按全國市政工程預算定額各分冊的施工機械臺班預算價格表中的臺班單價進行配價。
本補充定額在下期《工程建設標準與定額》中發表,不再出版發行。請各地、各有關部門自行轉發。
目 錄
說明
一、土石方及筑路機械
二、打樁機械
三、水平運輸機械
四、垂直運輸機械
五、泵類機械
六、焊接機械
七、地下工程機械
八、其他機械
說 明
1.本定額是按照《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的編制原則及方法編制的,作為該定額的補充(二)與其配套使用。
2.本定額包括:土石方及筑路機械、打樁機械、水平運輸機械、垂直運輸機械、泵類機械、焊接機械、地下工程機械、其他機械等,共計八類,19個子目。
全國統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補充(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