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廳發[2005]36號
頒布時間:2005-04-26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地方石油公司、各有關單位:
《石油天然氣儲量計算規范》(DZ/T0217-2005)行業標準已于2005年4月1日頒布實施,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該規范,指導油氣勘查、開發及儲量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5年4月1日起,各石油公司計算石油天然氣探明儲量(含新增、復算、核算、結算)、編寫報告,油氣儲量評審機構評審儲量,儲量管理機關辦理評審備案、登記統計等,均應按照《石油天然氣資源/儲量分類》和《石油天然氣儲量計算規范》的要求進行。
二、新增石油天然氣探明儲量報告的具體內容及格式,應符合《石油天然氣探明儲量報告編制暫行規定》(國土資發[2005] 74號)。石油天然氣探明儲量復算(核算、結算)報告的編制,參照《石油天然氣探明儲量報告編制暫行規定》執行。以上各類探明儲量的經濟評價方法,可參照國土資源部儲量司制定的《石油天然氣經濟可采儲量套改辦法》。
三、為確保各公司準確理解和使用《石油天然氣儲量計算規范》,我部擬于2005年6月中上旬,對各公司、油田分(子)公司儲量主管領導、儲量報告編寫人員和石油天然氣儲量評估師進行培訓。各公司應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司內部儲量管理人員及有關業務人員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