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函字[2005]121號
頒布時間:2005-08-0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根據你公司《關于申請中國石化寧波-上海-南京進口原油管道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驗收評價報告評審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函》(中國石化安(2005)404號),我局組織專家組于2005年4月20~22日對寧波-上海-南京進口原油管道一期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了竣工驗收。專家組在聽取建設單位、評價單位、監理單位和運營單位的匯報、實地檢查和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形成了《中國石化管道儲運分公司寧波-上海-南京進口原油管道一期工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結論》(詳見附件)。你公司管道儲運分公司對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驗收意見
同意專家組的驗收意見,同意該項目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該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材料齊全,安全設施較完善,符合設計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可以投入生產使用。
二、有關要求
1.請進一步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海上應急救援力量,加強海上事故搶險及應急救援能力。
2.管道運營單位應加強與當地公安、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及時處理運營中出現的管道占壓等問題,以確保管線安全運營。
3.請你公司針對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進一步完善安全設施,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設施正常有效運行。
附件:中國石化管道儲運分公司寧波-上海-南京進口原油管道一期工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結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