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煙專[2000]137號
頒布時間:2000-02-24 13:40:47.000 發文單位:國家煙草專賣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大連、深圳市煙草專賣局:
1999年,國家煙草專賣局對卷煙紙進行了專項治理整頓,檢查了16個省、市49家卷煙紙生產、分切企業的生產能力、技術水平、經營現狀,取消了26家不符合條件的卷煙紙企業生產經營資格,解決了多年來進口卷煙紙不規范的問題,使卷煙紙生產經營和進口存在的混亂局面本上得到了控制。但是卷煙紙流入制假窩點的問題仍十分嚴重,少數卷煙紙生產經營企業和卷煙生產企業不顧大局,違反《煙草專賣法》和行業規章制度,向制假窩點提供卷煙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假冒卷煙的發展勢頭,給打擊假冒卷煙造成了很大阻力。為切實加強卷煙紙專賣管理,制止卷煙紙流入制假窩點,特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煙草專賣局在2000年上半年要對本轄區內的卷煙紙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一次專賣監督檢查,堅決取消非法卷煙紙企業的生產、經營資格。
二、各卷煙紙生產企業于2000年3月底前將本企業所生產的卷煙紙各種樣品送中國煙草物資公司。由中國煙草物資公司統一送有關檢測部門檢測后建立技術檔案(樣品:每盤100m要求盤芯及每盤端口貼好標識。紙樣:用黑色背板,尺寸A4每段卷煙紙要注明品種、規格、克重、透氣度等技術指標及防偽特征。)
三、自2000年4月起,各卷煙紙生產企業出廠的卷煙紙在每盤每箱上必須標注順序號,并相應建立完整的銷售檔案制度。
四、今后凡在打假現場發現或非法運輸被查扣的卷煙紙,經鑒定屬哪個卷煙紙廠的產品,該廠應主動追查流出渠道并做出處理。如查不出結果視同向制假窩點供貨,國家局將進行處罰。
五、對向制假窩點提供卷煙紙的生產、經營企業要取消其生產經營資格;卷煙生產企業向制假窩點提供卷煙紙的,國家局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各省級煙草專賣局在2000年6月底前,要將對卷煙紙生產、經營單位檢查情況報國家局專賣監督管理司。
七、各省級煙草專賣局可根據《卷煙紙專賣管理辦法》和本省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企業執行中好的措施、做法及時上報國家局專賣監督管理司和中國煙草物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