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財預158
頒布時間:1986-10-03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根據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五日我部發布的《國營對外承包企業財務管理辦法》規定,公司成立5年后,應按規定繳納國營企業所得稅。目前,有的中央主管部門直屬的對外承包公司已過5年免稅期,開始向國家繳納所得稅,為防止預算收入級次錯亂,特作如下通知:
一、重申按照企業的隸屬關系劃分“對外承包公司所得稅”的預算級次。我部上述“財務管理辦法”第3條已明確規定:“中央級公司由中央企業主管部門與財政部發生財務、預算關系;地方級公司由其上級企業主管部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生財務、預算關系。”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國務院《關于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干”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明確:中央國營企業所得稅屬于中央財政固定收入,地方國營企業所得稅屬于地方固定收入(上解地區參與總額分成)。因此,凡屬對外承包公司繳納的“國營對外承包公司所得稅”都應按企業的隸屬關系,分清預算收入級次。屬于中央級公司的,作為中央預算收入繳庫,屬于地方級公司的作為地方預算收入繳庫,防止錯亂。
二、認真填寫、審核國庫繳款書。國庫繳款書不同于一般“銀行送款簿”,除了作為繳款單位的支款憑證外,它還是劃分預算收入級次,檢查預算收入繳款任務完成情況的基本依據。因此,稅務機關和繳款單位,必須認真填寫、審核。規定的應填事項,必須填列齊全、準確。收款國庫也要負責把關。各有關機關單位,都要嚴格執行《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的有關規定。根據“細則”規定的“國營企業所得稅專用繳款書”的統一格式,各級對外承包公司繳納所得稅時,應特別注意下列欄次的填列要求:
(一)“收入機關”欄,應填收款的財政機關名稱。即屬于中央預算收入,填財政部;屬于地方預算收入,填××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二)“預算級次”欄,填中央級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級。
(三)“收款國庫”欄,屬于財政部的收入,填中央總金庫;屬于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收入,填××省(自治區、直轄市)分金庫。
(四)“預算科目”欄,填“對外承包公司所得稅”。
三、請對外承包公司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和國庫,會同繳款單位,對已入庫的收入進行一次檢查對帳,如有預算科目、預算級次錯誤的,請即改正過來。一九八五年已入庫的收入,如有應作中央預算收入而誤作地方預算收入的,地方財政機關應將多收款項專項上解中央財政。
請中央有關主管部門將本部門直屬對外承包公司已繳庫的所得稅繳款書(收據聯)每年復制1份,于九月底以前報我部預算司查核。
四、為了便于稅務機關和國庫、國庫經收處掌握繳款情況,現將中央各主管部門在北京的直屬對外承包公司的基本情況列表附送,供工作掌握參考。企業繳款中有何問題,可隨時同我部外事財務司非貿易外匯處和稅務總局國營企業所得稅處聯系。
附件:中央直屬在京的對外承包公司基本情況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