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辦計字[1990]14號
頒布時間:1990-04-1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勞動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廳(局)及計劃單列市、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勞動工資司(局):
國務院批轉《勞動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1989年國營企業工資工作和離退休人員待遇問題的安排意見》(國發[1989]83號)下發后,我們陸續接到一些地區、部門來函、來電詢問,外商投資企業職工檔案中的標準工資要否進行調整。經研究,現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委的勞動部門可以根據國發[1989]83號文件中的有關條款,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結合其具體情況,相應增加其職工檔案中的標準工資。其實施方案,由企業主管部門匯總后,報同級勞動部門審核。
二、少數企業未在職工檔案中建立標準工資的,應抓緊建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