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通知精神保證完成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全面過渡任務的通知
頒布時間:1996-02-09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統計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計委、財政廳、經貿委、國有資產管理局(辦公室),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方案的通知》(國發〔1992〕48號)的部署,經過國家統計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及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已經實現了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第一步戰略目標,即建立了國家和省兩級新核算體系的基本框架,編制了國內生產總值及其使用表、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和國際收支平衡表。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初步實施已經在宏觀經濟調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國務院及有關部門領導的充分肯定。
根據國務院《通知》要求,目前進入了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第二步戰略目標階段,即全面過渡階段。這個階段的目標是,比較準確完整地編制出1995年度新核算體系的全部表式和帳戶體系,并建立起與之相配套的統計指標體系,統計分類標準和數據庫系統。重點是編制資產負債表和經濟循環帳戶。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全面實施,將對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提供更加全面、系統的信息,將為制定國民經濟計劃、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產業政策和對外經濟政策提供更加科學、翔實的基礎數據,將對提高我國宏觀決策和宏觀管理水平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向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全面過渡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工程。這項工作涉及面廣,技術要求高,實施難度大。為此,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在思想上要給予高度重視,要把它作為共同的任務,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并在人力、財力、物力上給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都要加強對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宣傳和業務培訓,加強統計、會計和業務核算基礎工作。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密切配合,及時提供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所需要的有關財稅、金融、會計、統計和業務核算資料及報表,保證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全面過渡任務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