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通告[2002]第1號
頒布時間:2002-11-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交通部
目前,我部正在對全國道路貨運企業進行經營資質等級評定,部分中央直屬大型企業(包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雖然其營業執照上有道路運輸經營項目,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以致影響了企業經營資質等級評定和道路運輸業務的發展。為解決這一問題,我部決定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20日止,尚未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中央直屬大型企業(包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其道路貨運凈資產在6000萬元以上,并擬以該企業名義申報道路貨運企業經營資質等級的,可直接向我部公路司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貨運凈資產在6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營業執照有道路運輸經營項目,未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可到企業注冊地交通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向我部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企業自有運輸車輛的證明材料(行駛證復印件);
四、企業從事道路運輸活動的辦公、營業場所、停車場地等證明材料;
五、企業有關道路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企業近三年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情況。
我部將于12下旬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道路運輸開業條件的企業,將予以批準,并授權企業注冊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發給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不予批準,并建議有關部門注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范圍。
特此通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