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路發[2003]10號
頒布時間:2003-01-10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上海市政工程局,天津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2]31號)以及《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關于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國減負[2002]11號)精神,加強收費公路管理,規范收費站(點)設置,促進公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部制定了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要根據本指導意見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實施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二、公路收費站(點)的清理整頓工作,要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分工、聯合行動”的原則組織開展。各地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切實履行好行業管理職責,加大行業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完成好清理整頓公路收費站(點)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工作,要按照重點突破、全面推進的原則穩步開展,清理整頓工作要在2003年6月底前完成。
附件: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指導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二○○三年一月十日
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指導意見
為加強收費公路管理,規范收費站(點)設置,促進公路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公路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2]31號)以及《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國減負[2002]11號)的有關規定,現就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工作制定如下指導意見。
一、清理整頓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是國家為加快公路建設而做出的一項重要決策。這項政策的實施,大大加快了我國公路建設的步伐。目前,我國所有的高速公路、約50%的一、二級公路和三分之二的千米以上大橋、隧道基本上是使用國內外貸款建設的,較好地緩解了公路建設資金短缺的矛盾,對于加快公路建設步伐,提高路網整體水平,緩解交通擁擠狀況,促進公路交通事業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近幾年來收費公路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收費站(點)設置、審批管理不嚴,造成部分地區收費站(點)過多,收費標準過高,群眾反應強烈;二是轉讓公路收費權未能按規定程序審批,違規、越權審批現象時有發生,造成部分經營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過長,增加社會負擔;三是收費資金管理、核算、使用等環節監管不力,致使“收費還貸”功能無法保障。因此,清理整頓收費公路項目和收費站(點)已勢在必行。
(一)清理整頓的指導思想:按照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強收費公路的行業管理,規范收費行為,遏制公路“三亂”現象,提高公路通行效率,降低收費成本,減輕社會和人民群眾負擔,促進公路交通事業健康發展。
(二)清理整頓的主要原則:
——責任到人、集中突破原則。各地要成立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領導小組,明確主管領導,集中精力開展收費站(點)的清理整頓工作,同時建立責任制度,根據職責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制。
——從嚴要求、與時俱進原則。要嚴格執行收費公路審批、管理的有關政策和文件,對不符合要求應撤銷的收費站(點),態度要堅決,不徇私情,不走過場。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妥善解決各種矛盾和困難。
——尊重歷史、區別對待原則。正視現實存在問題,堅持“老站老辦法、新站新辦法”,執行國家現行有效政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促進發展、鼓勵創新原則。開展收費站(點)清理整頓工作,要以促進收費公路健康發展為目的,不斷改進管理方法,鼓勵采取新技術、新措施,提高收費公路的使用效率。
二、清理整頓的范圍與內容
(一)清理整頓的范圍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各地在公路上已設置的公路(含橋梁、隧道,下同)收費站(點),均應納入清理整頓的范圍。具體包括: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交通部門為歸還貸款或有償集資而設置的收費站(點),國內外經濟組織在依法投資建成或者受讓公路收費權的公路上設置的收費站(點)。
(二)清理整頓的政策界限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路收費站(點),必須堅決予以撤銷,并限期拆除相應的收費設施,保障公路完好暢通:
1、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收費站(點),或者雖經批準但擅自變更位置的收費站(點);
2、不屬于利用國內外貸款或集資建設的公路收費站(點);
3、已償還完貸款和集資款,或者經營期限屆滿的公路收費站(點);
4、將未利用國內外貸款或集資建設的公路與收費公路捆綁,違規增設的收費站(點);
5、雖屬于貸款或集資建設的公路,但目前尚未建成即先收費的收費站(點);
6、不符合1994年交通部、國家計委、財政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在公路上設置通行費收費站(點)的規定》(交公路發〔1994〕686號,以下簡稱“三部委686號文”)的公路收費站(點);
7、其他違反國家規定應當撤消的收費站(點)。
三、清理整頓的實施步驟
根據國務院規定,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各地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加大行業管理力度,按照如下工作階段,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一)清理登記階段
2003年1月1日-3月31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對本轄區范圍內的公路收費站(點)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并按附表及示例(附表一、二、三、四)的要求登記匯總。
(二)審查核定階段
2003年4月1日至5月31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分別會同同級財政、物價主管部門,對本轄區范圍內已登記的公路收費站(點),逐一進行審查核定,按收費還貸、收費經營分別提出撤消或保留的建議意見,同時提出本轄區內收費公路總量控制指標,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分別報交通部和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備案。
對經批準保留的公路收費站(點),其收費期限和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主管部門重新核定,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屬于政府還貸收費公路的,收費標準重新核定時還應征求同級財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經清理和重新批準后予以保留的收費站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集中向社會公示。
(三)組織驗收階段
2003年6月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全面總結。對驗收合格的公路收費站(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分別核發統一制式的收費站牌。交通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作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清理整頓期間原則上應停止審批新的公路收費站(點)。
四、加強收費站(點)的管理
(一)嚴格審批
1、收費公路及其收費站(點)的審批必須嚴格執行《公路法》以及國家現行有關文件的規定。收費公路的建設要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進行。收費站(點)的設置及其收費期限的確定,必須分別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物價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交通部備案。
2、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標準,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報交通部備案。其中,屬于政府還貸收費公路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在會同同級物價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前,還應當征求同級財政部門的意見。
3、嚴格收費權轉讓的審批程序。轉讓政府還貸收費公路中的國道收費權,必須經交通部批準;轉讓國道以外的其他政府還貸收費公路收費權,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交通部備案。
4、公路收費站(點)的設置審批必須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公路收費站(點)總量控制指標。
(二)加強收費管理
1、企業經營收費公路要成立公路經營公司,并按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簽訂相關的經營協議或合同文件,由公路經營公司在規定期限內,依法收費、照章納稅,并使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稅務發票。
2、政府還貸收費公路的收費為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使用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的車輛通行費專用票據,收費部門還須向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主管部門申請收費許可證。收費資金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除嚴格核定的正常養護管理支出外,主要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3、對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及其設置的收費站(點),今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要積極研究并逐步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貸款、統一還款制度,以降低收費公路的收費及管理成本,提高還貸能力。
(三)提高收費站點的通行效率
1、高速公路要按照部有關文件要求,盡快開展聯網收費。東部地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力爭在2005年底前實現高速公路聯網收費,以減少高速公路主線收費站(點)數量,提高路網的整體運行效率。中、西部地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制定聯網收費工作方案,根據本地路網建設進程,逐步實施聯網收費。
2、條件成熟的地區還要積極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逐步采用不停車收費系統,以提高收費公路的通行能力,提高征收效率。
(四)健全收費站(點)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收費站(點)管理制度,并對其實行規范化管理。公路收費站(點)必須做到收費單位、批準文件、收費標準、收費期限和監督電話五公開,以接受社會的監督。要建立、健全收費站(點)財務管理制度,確保收費資金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五)加強收費隊伍建設
對收費隊伍要不斷加強培訓和教育,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在公路上執行通行費征收的收費人員,必須著裝整齊,持證上崗,文明服務,依法收費,按章處罰。
(六)加強收費公路的養護與維修
要加強收費公路的行業管理,做好養護、維護工作,確保設施完好和道路交通功能的發揮。凡未按規定進行養護、維護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要采取暫停收費或者罰款的措施,責令有關單位和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收費公路的養護、維護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事關公路交通事業的發展大局,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為契機,抓住機遇,顧全大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協調,真正做好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