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廳投資[2003]16號
頒布時間:2003-02-18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經貿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貿委(經委),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國家經貿委《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令第39號)和《關于加強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代理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經貿投資〔2000〕647號)要求,現將2002年招標代理機構年度審查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國家經貿委將于2003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對第一、二、三批取得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代理資格的機構進行資格年度審查。2003年2月20日至2003年3月20日受理各地經貿委和中央企業的年審材料,過期上報材料將暫緩年審。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貿委(經委),以及中央企業,要對所屬各招標機構的年審材料進行初審,出具初審意見后,按期報送國家經貿委(投資與規劃司),中央企業可直接報送。
三、年審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2002年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總結。包括成績,工作經驗,有無重大變化(如法人代表更換、轉制等),有無違規行為,何原因受到何部門或地方何種獎勵或處分等。
(三)從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完成招標并發出中標通知書的國內招標項目(國債項目和非國債項目)表、國際招標項目(國債項目和非國債項目)表及招標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一)。
(四)與招標業績一覽表各項對應的招標委托(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單獨裝訂)。
(五)國債技改項目招標及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名單。
(六)招標機構年審材料目錄(見附件二)裝訂在所報材料的首頁。
四、年審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6號
國家經貿委投資與規劃司政策與外資處
郵編:100053
電話:(010)63193064、63193601
傳真:(010)63193051
附件:
招標情況匯總表(表一)

注:1.“國內招標”、“國際招標”欄內的數據分別為表二、表三中分項數據之和;
2.委托金額、中標金額、節資額單位:“國內招標”為“萬元人民幣”,“國際招標”折合為“萬美元”;
3.節資額=委托金額-中標金額,節資率=節資額/委托金額;
4.填報“總計”一欄時,須將 “美元”折合成人民幣。
國內招標項目表(表二)
招標機構名稱(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復制有效
國際招標項目表(表三)
招標機構名稱(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復制有效
二、招標機構年審材料目錄
招標機構名稱(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注:本表必須裝訂在年審材料的第一頁
本表自行復制有效
國家經貿委辦公廳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