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4-02-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土資源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各直屬單位,部機關各司局:
全國“兩會”即將召開,認真解決好涉及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群眾上訪問題,特別是解決好進京上訪問題,是維護穩定,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精神,經部黨組研究決定,現就做好“兩會”期間的信訪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是2004年全國廳局長會議確定的五項重點工作之一。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當前信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把信訪工作擺到重心位置,把解決群眾上訪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重點工作來抓,真正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2月10日,部已派出6個工作組赴有關省區對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進行直接調查,有關省區要積極配合,保證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做好“兩會”期間的信訪工作,要結合貫徹國土資源系統行政為民十項措施、五條禁令,公開辦事程序,設立法律熱線,對群眾反映的土地、礦產違法案件線索,按職責范圍立即進行分類,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初查并決定后續辦理事項。
三、要在2月底前對2003年下半年以來出現的信訪問題,進行一次集中排查和全面梳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逐一列出清單,責任到人,抓緊研究處理辦法,提出解決問題的時限要求。對在限期內沒有解決,造成重復進京上訪的要通報批評。
四、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立即組織得力干部深入到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矛盾尖銳的地方,督查、協助基層處理群眾上訪問題。要重點抓好長期上訪、反復上訪、集體上訪問題;重點抓好群眾上訪量大、進京上訪多的地區;重點抓好征占土地等熱點問題的處理。
五、對信訪問題久拖不決的地區或因征地補償安置和拆遷引起群眾上訪且問題尚未妥善解決的,暫停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對群眾反復上訪不能及時處理的案件,由上一級執法監察部門參與處理。
六、增強基層就地解決問題能力,盡快扭轉一些地方信訪工作被動局面。要立足從源頭上解決群眾上訪問題,盡量把群眾穩定在當地,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日常工作中。切實做到穩定住、疏導開、處理好,盡快把信訪量降下來。
七、各地對本地區發生的涉及國土資源重大信訪問題,在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的同時,24小時內與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溝通情況。一旦發現有群眾進京上訪特別是集體進京上訪苗頭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勸阻工作。對已進京上訪的老戶和經做工作執意滯京的上訪群眾,要及時協助駐京辦事處和處理群眾進京上訪工作小組做好勸返工作。
八、做好被勸返人員的穩定工作,要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他們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立足于落實政策,立足于解決困難,立足于思想教育。不得采取激化矛盾或層層移交的辦法。對極個別堅持過高或無理要求,繼續進京上訪的,要及時建議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堅決有效措施將其穩定在當地。
本通知精神同樣適用于當前日常工作和今后國家重大活動期間。各級要以此為契機,建立健全處置群體性信訪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和解決重復進京上訪問題的長效機制,將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國土資源部
200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