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駐粵監[2011]31號
頒布時間:2011-03-17 14:44: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駐廣東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關于“加大會計監督檢查力度,綜合治理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促進企業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核算,更好地執行會計準則,全面提升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財政部關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2010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10]25號)的有關規定,我辦決定開展2011年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巡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巡查對象
(一)廣東省(不含深圳)上市公司;
(二)中央駐粵企業;
(三)證劵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單位;
(四)享受一般增值稅退稅企業;
(五)承擔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房地產企業。
二、巡查內容
(一)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是否存在賬外賬、賬外資產;
(二)是否按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
(三)會計核算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規定;
(四)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
(五)是否按規定保管會計資料;
(六)從事會計工作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
(七)各項稅款是否按規定足額繳納。
三、巡查方式和時間
巡查工作采取企業自查、函查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現場重點檢查通知另行下發。檢查年限為2010年會計年度。
四、巡查要求
為保障有效實施會計監督,如期圓滿完成巡查工作,提出幾點工作要求:
1、請接到通知的各有關單位對巡查工作予以重視和支持配合,結合我辦巡查工作,認真開展財會管理工作自查,確保報送我辦的資料真實可靠。同時如實、完整撰寫自查報告,自查報告內容包括自查的做法、發現的問題、意見建議等。
2、請于2011年4月30日前,將自查報告、所填報的附表報送我辦(包括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報送的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聯系人:汪洋
聯系電話:020-38762077
電子郵箱:gdzyb_sc@yeah.net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617號,郵編:510630
附件:1、基本情況表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