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明電[2012]87號
頒布時間:2012-05-30 17:37:51.000 發文單位:安徽省商務廳
各市商務局(繭絲辦)、工商局,廣德、宿松縣商務局、工商局:
2012年蠶繭收購工作即將開始,為進一步做好蠶繭生產和收購管理工作,根據《商務部工商總局關于做好2012年蠶繭生產與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商運函[2012]316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加強宏觀指導,深入推動蠶桑生產系列化服務
各地要根據《關于下達2012年全省桑蠶種桑蠶繭桑蠶絲生產指導性計劃的通知》(皖商運字[2012]230號)要求,加強對蠶桑生產的宏觀指導,鼓勵繭絲綢龍頭企業和蠶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為蠶農提供生產資料購置、技術推廣培訓、桑蠶病蟲害統一防治,以及鮮繭銷售、產銷信息等產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確保繭絲供需基本平衡,引導行業平穩、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強研究和信息引導,促進繭絲綢農工貿協調發展
根據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及繭絲綢產業運行情況的綜合分析,商務部經征求有關方面意見,預測2012年桑蠶鮮繭收購價格為每50公斤1750元(干殼量9.2克,上車繭率100%)左右。結合我省實際,經征求有關方面意見,預計我省2012年春桑蠶鮮繭收購價格為每50公斤1780元(干殼量9.2克,上車繭率100%)左右。各地鮮繭收購經營者應從有利于繭絲綢農工貿協調發展的全局出發,加強毗鄰地區蠶繭收購價格的協商與銜接,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建立合理等級差價,拉大優質繭與劣質繭的價格差距,實行優質優價,積極引導蠶農生產優質蠶繭。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繭絲辦)應及時掌握蠶繭生產、收購以及價格動態情況,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引導蠶農和鮮繭收購經營者正確認識繭絲綢產業運行形勢,確保蠶繭生產收購工作平穩健康運行。
三、加強蠶繭收購管理,規范收購市場秩序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繭絲辦)要進一步優化鮮繭收購區域布局,推動規模化經營。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蠶繭收購資格進行核準登記,從源頭上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對無證收購的堅決予以取締。要聯合相關部門加強對收購毛腳繭、過潮繭、統繭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建立毗鄰地區工商等相關部門區域監管協作機制,確保收購秩序穩定。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繭絲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溝通合作,形成監管合力,認真做好2012年蠶繭生產與收購管理工作。對蠶繭生產、收購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上報省商務廳(省繭絲辦)、工商管理局(市場處)和省質檢局(省纖維檢驗局)。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務廳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