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企業之間的借款利息超過債資比,如何證明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 企業關聯債資比例超過標準比例需要說明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應當準備資本弱化特殊事項文檔。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第十七條規定,資本弱化特殊事項文檔包括以下內容:
(一)企業償債能力和舉債能力分析。
(二)企業集團舉債能力及融資結構情況分析。
(三)企業注冊資本等權益投資的變動情況說明。
(四)關聯債權投資的性質、目的及取得時的市場狀況。
(五)關聯債權投資的貨幣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及融資條件。
(六)非關聯方是否能夠并且愿意接受上述融資條件、融資金額及利率。
(七)企業為取得債權性投資而提供的抵押品情況及條件。
(八)擔保人狀況及擔保條件。
(九)同類同期貸款的利率情況及融資條件。
(十)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條件。
(十一)其他能夠證明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資料。
根據上述規定,關聯企業之間的借款利息超過債資比,需要準備資本弱化特殊事項文檔來說明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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