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稅務局關于普通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普通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保障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順利推進,維護納稅人正常用票權利,確保改革前后普通發票有序銜接、平穩過渡,現將我省普通發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啟用新的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型,套印在發票聯票頭正中央,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河南省稅務局”字樣。字體為楷體7磅,印色為大紅色。
二、普通發票名稱統一調整為“河南××發票”。例如:“河南通用機打發票“”河南通用定額發票“等。
三、普通發票正面左上方正方形溫變防偽圖案由“HNGS”調整為“HNSW”;防偽紙質介質中的“河南國稅”標識調整為“河南稅務”標識。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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