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給公益組織,如何才能稅前扣除?
企業如果要給公益組織捐贈,如何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順利扣除呢?
一、先確定捐贈的金額
公益組織在接受企業或個人捐贈時,按以下原則確認捐贈額:
(一)接受的貨幣性資產捐贈,以實際收到的金額確認捐贈額;
(二)接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以其公允價值確認捐贈額。捐贈方在向公益性群眾團體捐贈時,應當提供注明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的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接受捐贈方不得向其開具捐贈票據。
二、再看票據
公益組織取得捐贈后,需要給貴公司開具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監(印)制的公益事業捐贈票據,并加蓋公益組織的印章。
三、再看資格
并不是所有的公益組織都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為方便納稅主體查詢,省級以上財政、稅務部門應當及時在官方網站上發布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群眾團體名單公告。企業或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及有效期。一定是向具有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捐贈支出,才可以稅前扣除。
四、最后可扣除的限額
1.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號)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5號)
5.《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內容,作者:劉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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