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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公司3月份入職一個新員工,個稅系統錄入的入職時間是3月份,實際發的是4月份的工資,5月份報的個稅,但是累計扣減數為10000,但是人事那邊的工資系統是按5000算的,所以個稅有差,應該按照哪個來呢?
您好。累計扣除數以您錄入系統的入職時間為準,您錄入3月入職,5月申報,屬于4月稅款所屬期,所以系統默認是3-4月兩個月的工資,所以累計扣了2個月的5000.要保持跟人事一致,您把入職日期改到4月應該就好了。
2019 07/12 07:54
閱讀 4723老師,我們公司3月份入職一個新員工,個稅系統錄入的入職時間是3月份,實際發的是4月份的工資,5月份報的個稅,但是累計扣減數為10000,但是人事那邊的工資系統是按5000算的,所以個稅有差,應該按照哪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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