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境內某居民公司向境外公司(關聯企業)支付專利許可費200萬,轉利指導費50萬,境外公司為稅收協定受益所有人,假定該專利許可費的市場公允價值100萬,稅收協定的限制稅率為5%,該境外公司取得上述收入向我國繳納企業所得稅為多少,依據是什么?
是這個樣子的,雖然說是向國外企業繳納的這個費用,當時是從我們境內支付的,那么就是屬于境內相關的那個支付的費用,那么我們要實行源泉扣繳10%。
2021 12/08 22:01
84785015 
2021 12/09 11:06
相關法規原文是什么,答案不明白,為什么是(200+50—100)*10%+100*5%
陳詩晗老師 
2021 12/09 11:07
250是收入金額,100是扣除,用協定稅率
扣除后10%代扣
100×協定稅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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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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