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不用分得利潤算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對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應按照企業的經營所得來計算應納稅額,而不是按照實際分得的利潤計算。
在本題中,李某持有合伙企業50%的份額,所以要以合伙企業的經營利潤30萬元為基礎,乘以李某的持股比例50%,得出李某應納稅的所得份額。再根據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扣除每年6萬元的費用標準后,乘以適用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
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300000×50\%-60000)×10\%-1500=7500$(元)
所以,要用企業經營利潤30萬元的50%來計算,而不是用李某分得的5萬元利潤計算。
祝您學習愉快!
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對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應按照企業的經營所得來計算應納稅額,而不是按照實際分得的利潤計算。
在本題中,李某持有合伙企業50%的份額,所以要以合伙企業的經營利潤30萬元為基礎,乘以李某的持股比例50%,得出李某應納稅的所得份額。再根據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扣除每年6萬元的費用標準后,乘以適用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
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300000×50\%-60000)×10\%-1500=7500$(元)
所以,要用企業經營利潤30萬元的50%來計算,而不是用李某分得的5萬元利潤計算。
祝您學習愉快!
10/27 22:01
閱讀 78
00:10:00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849

意見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