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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稅法中,用農產品委托加工13%稅率的貨物計算組成計稅價格時,材料成本要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 根據相關規定,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在計算材料成本時,應將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從農產品買價中扣除,以凈額計入組成計稅價格。例如,從農業生產者處購進農產品買價為100元,用于生產13%稅率貨物,可抵扣進項稅額為100×10%=10元,那么計入組成計稅價格的材料成本就是100-10=90元。 上面回答正確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上面的回答是正確的。
解釋如下:
1.根據稅法規定,用于生產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可以按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在計算組成計稅價格時,材料成本應為不含進項稅額的凈額。
3.舉例中,農產品買價為100元,可抵扣進項稅額為10元,因此計入組成計稅價格的材料成本為90元。
4.這一處理方式符合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和計稅價格計算的相關規定。
祝您學習愉快!
是的,上面的回答是正確的。
解釋如下:
1.根據稅法規定,用于生產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可以按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在計算組成計稅價格時,材料成本應為不含進項稅額的凈額。
3.舉例中,農產品買價為100元,可抵扣進項稅額為10元,因此計入組成計稅價格的材料成本為90元。
4.這一處理方式符合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和計稅價格計算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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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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