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通常是指券商根據抵押品價值和客戶信用評級,把資金借貸給客戶用于股票投資(融資),或者把股票借給客戶賣出(融券),并在約定時間內收回的業務。對于投資者來說,融資交易可以放大資金,以小搏大,在市場向好時獲得高額收益;融券交易則可以實現做空機制,在市場下跌時仍有獲利機會。
8月21日,滬深交易所發布《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融資融券試點正式由政策制定轉入實際操作階段。《細則》所規定的以下5大操作細節,是參與融資融券的投資者必要的知識儲備。
賬戶開立
按照監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要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另行開設信用交易賬戶,而該賬戶也只能參與交易所指定范圍內的證券品種的買賣。
可用于融資融券的證券品種通常必須具備業績良好、流通量大、換手率高、價格波動程度較低等條件,以避免助長投機氣氛和市場操縱行為。在目前的情況下,股權是否完成股權分置改革,也成為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的要求之一。
交易所會每隔一段時間,重新對證券名單進行審核和確定,并向市場公布。而當某支股票的融資融券余額超過一定限度,以及出現交易異常情況時,也可能暫停該股票繼續融資買入或者融券賣出。
資質評估
融資融券業務本質上是一種信用交易,投資者和券商之間存在借貸關系,風險控制也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參考因素。從規范市場的角度出發,證監會對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券商資格也做出了約束。
同理,在融資融券交易賬戶開設之初,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出發,券商有必要對投資者的資產狀況、操作能力、信用記錄等資質進行綜合評估,從而判斷是否可以向該投資者開放融資融券業務,以及融出的最大額度和利率水平。這一流程和銀行的征信評估有很多相似之處,都是以評估客戶的信用水平和償付能力為主要目的。
保證金存入
在確定了投資者的融資融券額度上限、利率等條件之后,該投資者需要把現金或股票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參與信用交易的保證金。其中的股票也必須是交易所認可的、可用于融資融券交易的品種。
所有存入股票的市值,都乘以一定的折算率加總,再加上所有現金,就是投資者可以使用的保證金額度。這里面所說的折算率,是在證監會規定的范圍內,由券商自行決定的,可用保證金對抵押證券市值的比率。在確定折算率時,必然要考慮不同證券的風險程度,賦予不同的數值。《細則》中對各證券品種折算率的上限都做出了規定,例如國債的最高折算率為95%,上證180指數成分股、深證100指數成分股最高折算率為70%等等。
假設某券商規定股票S的折算率為70%,基金F的折算率為80%,50ETF的折算率為90%.某投資者開戶后存入100萬元現金,市值50萬元的股票S和市值70萬元的50ETF,那么他的初始保證金余額就是:100 + 50×70% + 70× 90% = 198 萬元。
融資融券限額
有了存放在保證金賬戶的自有資產,投資者就可以向券商進行借貸了。投資者可以向券商借入現金買進股票,也可以借入股票賣出。保證金總額除以借貸的金額或者股票市值,就是保證金比率。在存入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之后,融入越多的資金買股票、或者融入越多的股票賣出,保證金比率也就越低。《細則》中規定融資和融券的保證金比率的下限都為50%,也就是規定了一定數額保證金所能借貸的最大現金或者股票市值。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融券賣出所得資金,通常都是被鎖定的,即投資者不可以再用這部分資金買入其它股票,只可以用來把原來融券賣出的股票買回還給券商。這就排除了資金被無限放大的可能。同時,為了避免在市場下跌時做空,影響正常交易秩序,《細則》還規定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于該證券的最新成交價,也就是說融券賣出只能掛賣單,而不能主動賣出。
緊接上例,假設上例中該投資者的經紀券商規定融資融券的保證金比率均為50%.根據該投資者存入資金和股票計算得出其初始保證金余額為198萬元,則他最多可以融資買入市值396萬元的證券。如果全倉買入,則該投資者的保證金比率就達到:198 / 396 = 50%,恰好達到券商規定的保證金比率下限。此時投資者就不可以再通過信用交易融資買入或者融券賣出了,除非先平掉一部分信用倉位,釋放保證金。
擔保維持
隨著股價的變化,投資者信用賬戶上的擔保品市值、融資買入證券市值,以及融資賣出證券市值,都會發生變化。券商需要隨時計算投資者的維持擔保比率:維持擔保比率 = 信用賬戶資產總值 / 信用賬戶負債總額。
根據《細則》,只有維持擔保比率高于300%,投資者才可以從信用賬戶中提取現金或者證券。而當維持擔保比率低于130%時,券商必須要求投資者追加保證金或者償還部分負債;如果在幾個交易日內維持擔保比率仍然低于規定的下限,券商會對投資者賬戶的證券執行強制平倉。
在融資買入剛剛發生時,上例中投資者的維持擔保比率立刻達到:(198 + 396)/ 396 = 150%;而如果融資買入的證券市值下跌25%,達到396×(1-75%)=297萬元時,維持擔保比率也就下跌到:(198 + 297)/ 396 = 125%.如果券商規定的維持擔保比率下限為130%,此時已經觸及,券商就會提醒投資者追加保證金;如果兩個交易日內投資者沒有做出反應,而證券市值仍維持在396×130%-198=316.8萬元以下,則券商將自行賣出投資者融資賬戶的證券。
融資融券的前景
豐富資金是融資保障
短期來看,融資業務給市場帶來的資金供應不會太大。因為目前用于融資業務的資金都來源于券商的資本金,而第一批試點券商不會超過6家,他們所能投入的資金是十分有限的。在有更豐富的資金來源之前,該業務給市場帶來的資金增量很難對市場產生根本性的影響。
股指期貨是融券前提
融券業務暫時并不會得到券商關注。券商要把股票借給投資者,就得先在市場上買入股票;而投資者融券賣出,必然是因為看空該股,此時券商作為借出方卻要面臨股價下跌的風險,因此該業務對券商并沒有多大吸引力。股指期貨推出之后,融券業務才有望得以發展。券商可以在期貨市場賣出指數期貨,同時在股票市場按比例買入指數成分股,以規避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這些指數成分股即可用于融券業務,借給投資者賣出。
機構客戶是初期主體
在融資融券業務開辦初期,監管部門和券商都從謹慎角度出發,對投資者的資格限制會相當嚴格,面向的客戶也將以資金規模較大的機構投資者為主。隨著業務的展開和市場的推進,普通投資者也將有參與的機會。融資融券業務的推出,一方面能夠活躍市場、提供新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面也可能助漲助跌,增加市場的系統性風險;但無論如何,都是證券市場走向成熟的重要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