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7]110號
頒布時間:2007-01-24 09:07:58.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2006年11月,稅務總局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行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的通知》(國稅函〔2006〕1131號)(以下簡稱《通知》)。各單位在推行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新版軟件”)時提出了一些問題,需要稅務總局進一步明確。現就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推遲推行時間問題
根據工作安排,適當推遲“新版軟件”的推行時間,具體時間安排詳見本通知附件1.
二、關于核發《完稅證明》依據問題
修訂《通知》有關核發《完稅證明》依據的規定,納稅人到其開戶銀行以現金、支票或銀行轉賬方式繳納車輛購置稅的,征收機關憑納稅人交回的加蓋銀行收訖章的《稅收通用繳款書》收據聯,為納稅人打印、發放《完稅證明》。
三、關于培訓問題
(一)各單位應在本地區“新版軟件”推行前自行安排車輛購置稅業務培訓。業務培訓的主要內容:一是車輛購置稅的征收業務培訓;二是稅收計會統業務制度培訓;三是稅收綜合征管軟件涉及車輛購置稅計會統業務操作培訓。
(二)各單位在本地區“新版軟件”推行期間,只開展“新版軟件”業務操作培訓。培訓師資由軟件開發商技術人員擔任。
四、幾項具體要求
(一)做好運行環境和歷史數據的遷移準備
各單位信息中心到稅務總局技術支持網站上下載“新版軟件”推行方案(包括:車輛購置稅涉及機關情況統計表、系統接口參數表、稅收綜合征管軟件提供的代碼、車輛購置稅應用環境檢查表、系統權限分配表、車輛購置稅實施目標),嚴格按照《通知》和《車輛購置稅項目實施節點計劃表》(見附件3)的規定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二)各單位在推行“新版軟件”前,根據現行稅務總局稅務機構代碼編碼原則,編制本單位車購稅部門的機關代碼并在“新版軟件”中進行設定。
(三)各單位需要提前了解“新版軟件”內容的,可登陸稅務總局金稅工程運行維護網(130.9.1.248)下載“新版軟件”。
(四)各單位應做好“新版軟件”推行前的宣傳工作,尤其是稅款入庫方式的改變,要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避免由于新舊系統更換給納稅人帶來的不便。
(五)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推行時間表安排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行時間。
(六)各單位應做好新舊系統轉換的各項準備工作。充分考慮新舊系統轉換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舊系統已辦理尚未完成的業務,而“新版軟件”上線后無法繼續處理的問題,應選擇適當方法予以解決。
(七)各單位在實際運行“新版軟件”時,如果發生掉線、數據丟失等系統不穩定情況,應及時撥打稅務總局呼叫中心技術支持電話(4008112366)進行技術咨詢。
(八)各單位在“新版軟件”推行過程中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
(九)本次軟件的推行采用分批次進行,稅務總局將按照軟件推行時間表指派軟件開發商的技術人員到各地,完成軟件的安裝、操作培訓,協助完成軟件的初始化等,解答各地在推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各地業務部門和技術部門指派專人與開發商技術人員做好銜接。
(十)“新版軟件”與綜合征管軟件的接口較多。稅務總局已分別在19、09號補丁中完成綜合征管軟件的升級,請各地做好這兩個軟件的銜接。
附件:1.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推行時間表
2.《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培訓課程安排
3.車輛購置稅項目實施節點計劃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推行時間表
| 批次 | 單位名稱 | 實施時間 | 稅務機關硬件、軟件環境及各種代碼準備就緒時間 | 系統調試 | 數據遷移 | 正式運行時間 | 備注 |
| 1 | 大連、山西、江西、云南 | 07.2.1-07.2.12 | 07.1.25 | 2.1-2.9 | 2.10-2.11 | 2.12 | 系統調試具體安排: 第1天:檢查運行環境準備情況; 第2—4天:系統初始化,包括:安裝車購稅系統,各種基礎代碼導入,將稅務機關技術人員設置的套打格式導入; 第5-6天:系統聯調,包括:測試系統和CTAIS接口聯調。 數據遷移具體安排:數據遷移, 生產機布置:人員設置、權限分配、票證入出庫,套打格式導入。 (如果在工作日數據遷移,各征收機關要停辦業務,各大廳可在窗口進行實際操作練習。) |
| 2 | 寧夏、湖南、遼寧、廣西 | 07.3.1-07.3.9 | 07.2.15 | 3.1-3.6 | 3.7-3.8 | 3.9 | |
| 3 | 吉林、青海、甘肅、海南 | 07.3.10-07.3.19 | 07.3.1 | 3.11-3.16 | 3.17-3.18 | 3.19 | |
| 4 | 內蒙古、重慶、黑龍江、浙江 | 07.3.20-07.3.27 | 07.3.10 | 3.20-3.24 | 3.25-3.26 | 3.27 | |
| 5 | 寧波、新疆、青島、福建 | 07.3.28-07.4.5 | 07.3.20 | 3.28-4.2 | 4.3-4.4 | 4.5 | |
| 6 | 廣東、山東、河南、北京、廈門 | 07.4.6-07.4.16 | 07.3.25 | 4.6-4.13 | 4.14-4.15 | 4.16 | |
| 7 | 四川、江蘇、深圳、上海、西藏 | 07.4.17-07.4.30 | 07.4.5 | 4.18-4.27 | 4.28-4.29 | 4.30 |
附件2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培訓課程安排
根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的實施要求,安徽皖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對實施地區的相關人員進行《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應用操作方面的培訓。
為保證參訓人員能夠更好的掌握《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的實際應用和操作,具體的培訓課程安排如下:
| 時間安排 | 培訓內容 | 備注 |
| 第一天上午 |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介紹及權限、系統管理、票證管理操作 | |
| 第一天下午 |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征收業務、異動業務操作 | |
| 第二天上午 |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車價信息管理、車輛稅收“一條龍”管理操作及其他操作 | |
| 第二天下午 | 參訓人員模擬環境練習及現場指導 |
以上培訓課程可以根據實際培訓環境和時間進行調整,但應保證參訓人員有半天的模擬環境練習時間。
附件3
車輛購置稅項目實施節點計劃表
| 項目 | 工作節點 | 實施單位 | 工作內容 | 基點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環境準備和確認 | 準備各級網絡環境 | 稅務機關 | 檢查各節點間及各單位局域網的網絡聯通情況,是否聯接正常、網速是否符合要求。 | ● | |||||||||||
| 準備數據庫服務器 | 稅務機關 | 檢查硬件是否符合總局的要求 | ● | ||||||||||||
| 準備應用服務器 | 稅務機關 | 檢查硬件是否符合總局的要求 | ● | ||||||||||||
| 準備數據遷移PC機 | 稅務機關 | PC機要求采用高性能cpu,內存在1G以上,2臺 | ● | ||||||||||||
| 檢查客戶端打印機 | 稅務機關 | 檢查各使用單位的票據打印機,是否修改過硬件設置 | ● | ||||||||||||
| 報表格式設定 | 稅務機關 | 使用套打格式設計軟件為本單位需要套打的表格定義單元位置 | ● | ||||||||||||
| 確定車購稅征收機構代碼 | 稅務機關 | 確定車購稅征收機構代碼歸屬 | ● | ||||||||||||
| 基礎代碼提供 | 稅務機關 | 提供銀行種類代碼、銀行代碼、國庫代碼。 | ● | ||||||||||||
| 準備存儲設備 | 稅務機關 | 磁盤陣列安裝,交換機上架,Firmware升級,交換機Zoning配置,EMC軟件安裝(PP,SE),主機識別Lun,提交配置文檔 | ● | ||||||||||||
| 準備操作系統 | 稅務機關 | 邏輯卷的劃分,主機LPAR的劃分與調整,HA軟件安裝/配置,將所需接管的軟件加到HA軟件中,并激活。 | ● | ||||||||||||
| 準備數據庫系統 | 稅務機關 | 環境準備和確認,Oracle數據庫安裝、按要求創建表空間、調試、技術交流。 | ● | ||||||||||||
| 準備WEBLOGIC應用系統 | 稅務機關 | 在實施系統安裝前,BEA實施人員詳細檢查并確認操作系統版本、操作系統的系統補丁、JDK的版本、對于需要創建集群的應用確定UDP在子網內運行正常以及需要修改的操作系統核心參數。 按照車購稅軟件的安裝需求安裝WebLogic系統根據應用系統的要求創建并配置WebLogic域、集群等。 | ● | ||||||||||||
| 稅收綜合征管軟件升級到可以和車購稅連接的版本 | 稅務機關 | 使用稅收綜合征管軟件2.0版本的地區,需要提供連接服務器的IP地址和端口、用戶名和密碼以及EJB的Jndi。 | ● | ||||||||||||
| 提供機構體系及數據量 | 稅務機關 | 列出本單位下屬的各地級市及區縣名單 | ● | ||||||||||||
| 培訓環境準備 | 稅務機關 | 人員培訓的通知、時間安排,練習機器的準備 | ● | ||||||||||||
| 各系統檢查 | 皖通科技 | 分別派技術人員在總局通過廣域網檢查,和在實施單位現場與IBM/ORACLE/BEA等廠商驗收接受系統環境。 | ★ | ||||||||||||
| 應用系統安裝 | 初始化數據庫 | 皖通科技 | ★ | ★ | |||||||||||
| 數據庫技術支持 | ORACLE | 系統保障隨時解決安裝中的疑難問題 | ★ | ★ | |||||||||||
| 部署應用軟件 | 皖通科技 | 配置應用參數 | ★ | ||||||||||||
| WEBLOGIC技術支持 | BEA | 系統保障隨時解決安裝中的疑難問題 | ★ | ||||||||||||
| 代碼整理及導入 | 皖通科技 | 提供銀行種類代碼、銀行代碼、國庫代碼。 | ★ | ★ | |||||||||||
| 與稅收綜合征管軟件聯接設置 | 皖通科技 | ★ | |||||||||||||
| 與MQ的聯接設置 | 皖通科技 | ★ | |||||||||||||
| 系統培訓 | 培訓講解 | 皖通科技 | 詳細介紹軟件使用方法及業務流程 | ★ | ★ | ||||||||||
| 重點難點講解 | 皖通科技 | 針對軟件使用的難點、重點進行講解 | ★ | ||||||||||||
| 問題解答 | 皖通科技 | ★ | ★ | ||||||||||||
| 操作練習 | 稅務機關 | ★ | ★ | ||||||||||||
| 運行準備 | 設置車購稅征收機構代碼 | 稅務機關 | 培訓完成即可進行 | ★ | |||||||||||
| 人員代碼準備與權限分配 | 稅務機關 | 培訓完成即可進行 | ★ | ||||||||||||
| 設置國庫代碼 | 稅務機關 | 培訓完成即可進行 | ★ | ||||||||||||
| 客戶端機器準備與測試 | 稅務機關 | 培訓完成即可進行 | ★ | ★ | ★ | ★ | ★ | ★ | |||||||
| 各類票證入庫及出庫 | 稅務機關 | 與數據遷移同時進行 | ★ | ★ | |||||||||||
| 應用系統檢查 | 數據庫表及表結構 | 皖通科技 | ★ | ||||||||||||
| 表空間 | 皖通科技 | ★ | |||||||||||||
| 表索引 | 皖通科技 | ★ | |||||||||||||
| 代碼內容 | 皖通科技 | ★ | |||||||||||||
| 套打參數配置 | 稅務機關 | ★ | |||||||||||||
| 用戶代碼及權限 | 稅務機關 | ★ | |||||||||||||
| 系統連接測試 | 稅務機關 | ★ | |||||||||||||
| 客戶端配置 | 稅務機關 | ★ | |||||||||||||
| 應用軟件打印測試 | 稅務機關 | ★ | |||||||||||||
| 票證庫存 | 稅務機關 | ★ | ★ | ||||||||||||
| 與稅收綜合征管軟件的聯接 | 稅務機關 | ★ | |||||||||||||
| 與MQ的聯接 | 稅務機關 | ★ | |||||||||||||
| 數據庫練習數據清理 | 皖通科技 | 在數據遷移當天進行 | ★ | ||||||||||||
| 數據遷移 | 數據整理 | 稅務機關 | 清理各地數據庫中不合理數據 | ★ | ★ | ||||||||||
| 遷移測試 | 皖通科技 | 在集中環境中導入數據測試,確定各地市數據完整性和一致性; | ★ | ★ | |||||||||||
| 數據準備 | 稅務機關 | 匯總、備份各地市數據庫; | ★ | ★ | |||||||||||
| 正式遷移數據 | 皖通科技 | 提取數據,升遷到省局數據庫中; | ★ | ★ | |||||||||||
| 數據檢查 | 稅務機關 皖通科技 | 升遷后數據驗證:驗證用戶是否可以正常登錄,統計查詢數據省集中后數據是否與升遷前地市一致,如不一致查找原因。 | ★ | ★ | |||||||||||
| 系統保障 | 皖通科技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