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支持農產品生產、流通等環節的稅收政策
正值金秋豐收之際,小編整理了支持農產品生產、流通等環節的稅收政策,幫助廣大農民朋友、農業合作社和相關企業在豐收季節更好地享受政策。
農業生產環節稅收政策
增值稅
政策內容: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單位和個人生產的初級農產品,且農產品范圍需符合《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稅字〔1995〕52號)的規定。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
企業所得稅
政策內容: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企業從事包括農作物新品種選育、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飼養等國家規定的免稅項目所得。具體范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8號)的規定。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個人所得稅
政策內容:個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四業”)取得的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享受條件:所得必須來自“四業”活動。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30號)第一條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取得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10〕96號)
車船稅
政策內容:在漁業船舶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為捕撈船或者養殖船的船舶,免征車船稅。
享受條件:船舶必須登記為捕撈船或養殖船。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三條第一項
城鎮土地使用稅
政策內容: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條件:指直接從事于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五項
2.《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地字〔1988〕15號)第十一條
農業流通環節稅收政策
增值稅
政策內容: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各種蔬菜罐頭除外)和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蔬菜范圍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的免稅范圍參照相關政策執行。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第一條
印花稅
政策內容: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
享受條件:書立主體需符合政策規定。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十二條第(四)項
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政策內容: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條件:享受上述稅收優惠的房產、土地,是指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直接為農產品交易提供服務的房產、土地。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稅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0號)
農業服務稅收政策
增值稅
政策內容:對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服務范圍需符合政策定義,例如農業機耕是指在農業、林業、牧業中使用農業機械進行耕作(包括耕耘、種植、收割、脫粒、植物保護等)的業務。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項
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稅收政策
增值稅
“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
政策內容: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應符合“公司+農戶”經營模式的相關規定。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8號)。
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農產品
政策內容: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銷售的是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第一條。
承包地流轉用于農業生產
政策內容:納稅人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土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并用于農業生產。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
“公司+農戶”經營模式
政策內容:企業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生產,可享受相應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
享受條件:從事國家規定的減免稅農、林、牧、漁業項目。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司+農戶”經營模式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號)
農產品初加工
政策內容:企業從事農產品初加工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項目范圍需符合《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財稅〔2008〕149號)等文件的規定。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
以上稅收政策均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執行,具體適用時請結合實際情況,并咨詢納稅服務部門確認哦~
來源:大連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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