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行業稅收優惠政策匯總
近年來,養老行業發展迅速,不少朋友咨詢養老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今天,小編將養老行業的優惠政策整理給大家,供大家學習使用!
一、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
【優惠內容】
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1.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包括:
(1)依照民政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民政部令第 48 號)設立并依法辦理登記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
(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依法辦理登記,并向民政部門備案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
2.養老服務,是指養老機構按照民政部《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 49 號)的規定,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 號)附件 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項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 號)第一條。
二、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
【優惠內容】
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包括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家政服務的機構,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為社區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家政服務是指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醫療機構為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以及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的保潔、烹飪等服務。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76 號)第一條第(一)項、第三條。
三、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
【享受主體】
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
【優惠內容】
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 90%計入收入總額。
【享受條件】
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包括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家政服務的機構,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為社區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家政服務是指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醫療機構為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以及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的保潔、烹飪等服務。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76 號)第一條第(二)項、第三條 。
四、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
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
【優惠內容】
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1.享受主體是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
2. 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
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 號)第一條、第三條 。
五、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享受主體】
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
【優惠內容】
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暫免征收房產稅。
【享受條件】
1.享受主體是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
2.免征房產稅的房產是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
3. 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 號)第一條、第三條 。
六、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主體】
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
【優惠內容】
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土地暫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條件】
1.享受主體是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
2.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土地是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土地。
3. 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 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 號)第一條、第三條。
七、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享受主體】
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房產的房產稅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享受條件】
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包括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托育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托育服務是指為 3 周歲(含)以下嬰幼兒提供的照料、看護、膳食、保育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家政服務的機構,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為社區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家政服務是指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醫療機構為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以及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的保潔、烹飪等服務。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76 號)第二條、第三條。
七、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主體】
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條件】
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包括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托育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托育服務是指為 3 周歲(含)以下嬰幼兒提供的照料、看護、膳食、保育等服務。為社區提供家政服務的機構,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為社區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家政服務是指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醫療機構為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以及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的保潔、烹飪等服務。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76 號)第二條、第三條。
八、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免征契稅
【享受主體】
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
【優惠內容】
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承受房屋、 土地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免征契稅。
【享受條件】
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包括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托育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托育服務是指為 3 周歲(含)以下嬰幼兒提供的照料、看護、膳食、保育等服務。
為社區提供家政服務的機構,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為社區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家政服務是指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醫療機構為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以及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的保潔、烹飪等服務。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76 號)第一條第(三)項、第三條 。
九、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免征契稅
【享受主體】
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的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
【優惠內容】
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免征契稅。
【享受條件】
1.學校的具體范圍為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大學、中學、小學、幼兒園,實施學歷教育的職業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以及經省 211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技工院校。
2.醫療機構的具體范圍為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或者備案設立的醫療機構。
3.社會福利機構的具體范圍為依法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
4.用于辦公的,限于辦公室(樓)以及其他直接用于辦公的土地、房屋。
5.用于教學的,限于教室(教學樓)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學的土地、房屋。
6.用于醫療的,限于門診部以及其他直接用于醫療的土地、房屋。
7.用于科研的,限于科學試驗的場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
8.用于養老的,限于直接用于為老年人提供養護、康復、托管等服務的土地、房屋。
9.用于救助的,限于直接為殘疾人、未成年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養護、康復、托管等服務的土地、房屋。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六條第二項 。
十、建設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服務設施、孤兒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項目免征水土保持補償費
【享受主體】
建設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服務設施、孤兒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項目的水土保持補償費繳納義務人。
【優惠內容】
建設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服務設施、孤兒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項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補償費。
【享受條件】
建設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服務設施、孤兒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項目。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4〕8 號)第十一條第(一)項。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內容,作者:劉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侵權必究!


新用戶掃碼下載








新用戶掃碼下載